法相辭典
眼等是見者等
瑜伽五十六卷十一頁云:問:如說眼見諸色,乃至意了諸法;此為眼等是見者、乃至是了者耶?為彼識耶?答:約勝義道理,非是眼等;亦非彼識。何以故?諸法自性、眾緣生故;剎那滅故;無作用故。約世俗道理,眼等最勝;故可於彼、立見者等。何以故?若有眼等諸根;識決定生,無所缺減。或有識流非眼等根若缺不缺俱可得故。此中實義,唯於見等,說見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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