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解 雜集論十六卷十頁云:現量者。謂自正明了、無迷亂義。自正義者:言自正取義。如由眼正取色等。此言為簡世間現所得瓶等事,共許為現量所得性。由彼是假故,非現量所得。明了言、為簡由有障等、不可得因故;不現前境。無迷亂言、為簡旋火為輪幻陽燄等。
三解 因明入正理論云:此中現量、謂無分別。若有正智、於色等義,離名種等所有分別,現現別轉;故名現量。如疏八卷十七頁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