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無明為緣造非福行
法蘊足論十卷五頁云:云何無明為緣造非福行?謂有一類、由貪瞋癡纏縛心故;造身語意三種惡行。此三惡行、名非福行。由此因緣,身壞命終,墮於地獄。於彼復造非福行等。是名無明為緣造非福行。如說地獄、傍生、鬼界、應知亦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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