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解 瑜伽九十卷六頁云:猛利癡者,上品鈍根忘失念者,極闇鈍者,癡所起業,皆名濁業。
三解 雜集論八卷五頁云:濁業者:若身業等,依止外道顛倒見生;一切如來清淨聖教之所對治,不信混濁之所攝故。又云:薩迦耶見所攝,障真無我見義,名濁。
四解 俱舍論十五卷二十頁云:若依貪生身語意業,名為濁業。貪、濁類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