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根及力
俱舍論二十五卷十三頁云:何緣信等先說為根,後名為力?由此五法、依上下品、分先後故。又依可屈伏不可屈伏故、信等何緣次第如是?謂於因果,先起信心。為果修因,次起精進。由精進故,念住所緣。由念力持,心便得定。心得定故,能如實知。是故信等、如是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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