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染不染法
瑜伽一百卷十五頁云:當知此中由五因緣,建立染法。一者、於三受中,如其所應,為雜染故。二者、能遍攝受諸煩惱品麤重性故。三者、能遍攝受現法當來非愛果故。四者、能遍連結生相續故。五者、能遍障礙一切善法、及於所知障智生故。由是因緣,名為染法。與此相違,應當了知不染法相。此不染法、略有二種。謂善、無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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