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捨戒四種
瑜伽七十五卷三頁云:又捨因緣、略有四種。一者、決定發起受心不同分心。二者、若於有所識別大丈夫前,故意發起棄捨語言。三者、總別毀犯四種他所勝法。四者、若以增上品纏、總別毀犯隨順四種他所勝法。由此因緣,當知棄捨菩薩律儀。若有還得清淨受心;復應還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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