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意根律儀

俱舍論十四卷五頁云:又契經說:應善守護應善安住眼根律儀。此意根律儀、以何為自性?此二自性、非無表色。若爾;是何?頌曰:正知正念合,名意根律儀。論曰:為顯如是二種律儀,俱以正知正念為體,故列名已,復說合言。謂意律儀,慧念為體。即合二種為根律儀。故離合言,顯勿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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