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想瑜伽三卷七頁云:想云何?謂了像。又云:想作何業?謂於所緣,令心發起種種言說為樂。二解 瑜伽五十五卷二頁云:想云何?謂三和合故,施設所緣,假合而取。此復二種。一、隨覺想,二、言說隨眠想。隨覺想者:謂善言說人天等想。言說隨眠想者:謂不善言說嬰兒等類、乃至禽獸等想。想作何業?謂於所緣、令心彩畫言說為樂。 三解 顯揚一卷三頁云:想者:謂名句文身熏習為緣,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心所起,與心俱轉相應,取相為體,發言議為業。如經說:有六想身。又說:如其所想而起言議。 四解 成唯識論三卷二頁云:想、謂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謂要安立境分齊相,方能隨起種種名言。 五解 俱舍論四卷三頁云:想、謂於境取差別相。 六解 界身足論上二頁云:想云何?謂想、等想、現想,已想、當想,是名想。 七解 品類足論一卷三頁云:想云何?謂取像性。此有三種。謂小想、大想、無量想。 八解 品類足論二卷十五頁云:想云何?謂想、等想、增上想,已想、想類,是名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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