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思與慮差別

大毗婆沙論四十二卷六頁云:思慮何差別?答:思者業,慮者慧。是謂差別。復次思是造作相,慮是觀察相。復次能分別愛非愛果,令無雜亂,是思相。能分別諸法自相共相,令無疑惑,是慮相。問:一切不善善有漏法,皆能感愛非愛異熟果;何故但說思能分別愛非愛果,非餘法耶?答:思最勝故;作如是說。謂思能感愛非愛果勢力最勝,是故偏說。如偈書染,雖有餘緣;以人勝故。人得其名。此亦如是。問:分別諸法自相共相,餘心心所,亦有此能;何故說此是慧非餘?答:慧最勝故;作如是說。謂慧分別諸法自相共相、最勝;是故偏說。引喻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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