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念住如三念住中說。 二解 瑜伽二十八卷十七頁云:若審思惟:我於正法,為正受持?為不爾耶?於彼彼義,慧善了達?為不爾耶?善能觸證彼彼解脫?為不爾耶?如是審諦,安住其念,名為念住。又為守護念,為於境無染,為安住所緣,名為念住。為守護念者:謂如說言:先守護念,若常委念。為於境無染者:謂如說言:念守護心,行平等位,不取其相,不取隨好。廣說乃至守護意根,修意根律儀。為安住所緣者:謂如說言:於四所緣,安住其念。謂於遍滿所緣,淨行所緣,善巧所緣,淨惑所緣。由此三相,善住其念;故名念住。 三解 顯揚十九卷十八頁云:如是三智,由念力故,於彼增上。緣素怛藐等法,無有迷惑。是故說名念住。於身受心法,由念力住故。 四解 大毗婆沙論九十六卷八頁云:問:何故名念住?答:由念勢力,析除自體;故名念住。自體即是有漏五蘊。要由念住,析除彼故。 五解 俱舍論二十五卷十三頁云:何緣於慧立念住名?毗婆沙師,作如是說:慧由念力,持令住故。理實由慧令念住境。如實見者能明記故。如念住中,已廣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