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已作不失未作不得

瑜伽三十八卷十四頁云:云何內明論顯示已作不失未作不得相?謂諸有情、自所作業,雖復作已,經多百劫;與果功能終無失壞。亦無不作,或復異作,而有異熟,或異熟果。菩薩於是內明所顯已作不失未作不得相,如實知已;精勤修習,令其自業智力種姓,漸得清淨,漸得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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