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外道惡說法律中有七種過失

瑜伽十四卷二十四頁云:又於外道惡說法律中,當知有七種過失。謂解過失,行過失,依止過失,思惟過失,功用過失,增上心過失,增上慧過失。彼諸外道,雖少於法,聽聞受持;而常隨順四顛倒故;凡興言論,專為毀他,免脫徵難,為勝利故;其所生解,皆有過失。所受禁戒,邪範邪命所攝受故;不能令自得出離故;亦有過失。所事師友,唯能宣說顛倒道故;亦有過失。所有思惟,邪求出離,損壞心故;亦有過失。所有功用,離方便故;亦有過失。彼增上心、忘念、愛、慢、及與無明,疑上靜慮之所攝故;亦有過失。彼增上慧,六十二見所損壞故;亦有過失。與此相違,當知善說法律中,亦有七種無過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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