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四種有情眾

瑜伽八十七卷十七頁云:復次彼有情眾,略有四種。何等為四?一者、一向安住可愛業果。即於此果,耽著受用。謂生天處,專行放逸。二者、一向因轉。謂希求彼所有沙門若婆羅門。三者、樂般涅槃諸有情眾。四者、諸雜種類。謂住於此,或住於果耽著受用,或樂攝受當來愛果,或時時修涅槃資糧,離諸放逸。於前三種有情眾中,隨其所應,當知世間彼集滅邊及薩迦耶彼集滅邊。於後第四有情眾中,當知薩迦耶彼集彼滅趣道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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