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四種所應作事

瑜伽四十九卷七頁云:又諸菩薩,略有四種所應作事。由是普攝一切所作。何等為四?一者、為證菩提,修諸善行。二者、由此為先,達真實義。三者、圓證威力。四者、成熟有情。如是四種,菩薩所作,當知是先所說四行,如其次第所為所立。是故過此更不建立有諸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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