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善法假實分別

瑜伽五十五卷五頁云:問:是諸善法、幾世俗有?幾實物有?答:三、世俗有。謂不放逸、捨、及不害。所以者何?不放逸、捨、是無貪無瞋無癡精進分故。即如是法離雜染義,建立為捨。治雜染義,立不放逸。不害、即是無瞋分故;無別實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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