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名色有二種業

雜集論四卷十頁云:名色有二種業。一、攝諸有情自體,二、與六處作緣。攝有情自體者:由彼生已;得預有情眾同分差別數故。與六處為緣者:由名色等前支為依止,六處等後支得生起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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