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取為有緣非愛緣有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十三頁云:復言:世尊!若世尊說愛是轉因;何緣但說取為有緣,非愛緣有?世尊告曰:若離於取;有愛不能為緣,轉變非福行等,令成有支,生諸惡趣。又若離取;諸無有愛,不能為緣,轉變福行不動行等,令成有支,於不定地,及於定地,生諸善趣。是故非唯愛為有緣。然彼有支定緣於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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