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十波羅蜜多體性
成唯識論九卷十四頁云:此十性者,施以無貪及彼所起三業為性。戒以受學菩薩戒時三業為性。忍以無瞋精進審慧及彼所起三業為性。精進以勤及彼所起三業為性。靜慮但以等持為性。後五皆以擇法為性。說是根本後得智故。有義、第八以欲勝解及信為性。願以此三為自性故。此說自性。若并眷屬;一一皆以一切俱行功德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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