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十波羅蜜多相
成唯識論九卷十四頁云:此十相者,要七最勝之所攝受,方可建立波羅蜜多。一、安住最勝。謂要安住菩薩種姓。二、依止最勝。謂要依止大菩提心。三、意樂最勝。謂要悲愍一切有情。四、事業最勝。謂要具行一切事勝。五、巧便最勝。謂要無相智所攝受。六、迴向最勝。謂要迴向無上菩提,七、清淨最勝。謂要不為二障間雜。若非此七所攝受者;所行施等,非到彼岸。由斯施等,十對波羅蜜多,一一皆應四句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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