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十二分教三藏所攝

瑜伽二十五卷七頁云:如是所說十二分教,三藏所攝。謂或有素怛纜藏攝,或有毘奈耶藏攝,或有阿毘達磨藏攝。當知此中,若說契經、應頌、記別、諷頌、自說、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是名素怛纜藏。若說因緣;是名毘奈耶藏。若說論議;是名阿毘達磨藏。是故如是十二分教,三藏所攝。

二解 顯揚六卷八頁云:如是十二分教中,具有經律阿毘達磨藏。此中所說契經、應頌、記別、諷頌、自說、譬喻、本事、本生、方廣、未曾有法是為經藏。此中所說緣起是為律藏。此中所說論議,是為阿毘達磨藏。

三解 集論七卷二頁云:如是契經等十二分聖教,三藏所攝。何等為三?一、素怛纜藏,二、毘柰耶藏,三、阿毘達磨藏。此復有二。一、聲聞藏,二、菩薩藏。契經、應頌、記、諷頌、自說、此五聲聞藏中素怛纜藏攝。緣起、譬喻、本事、本生、此四二藏中毘柰耶藏并眷屬攝。方廣、希法、此二菩薩藏中素怛纜藏攝。論議一種,聲聞菩薩二藏中,阿毘達磨藏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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