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初靜慮中未斷苦根

瑜伽十一卷十一頁云:問:何故苦根、初靜慮中、說未斷耶?答:彼品麤重、猶未斷故。問:何緣生在初靜慮者、苦根未斷、而不現行?答:由其助伴相對憂根所攝諸苦,彼已斷故。若初靜慮已斷苦根;是則行者入初靜慮及第二時、受所作住,差別應無。由二俱有喜及樂故。而經中說由出諸受靜慮差別。又此應無尋伺寂靜麤重斷滅所作差別。

二解 瑜伽六十三卷六頁云:問:何因緣故,知初靜慮中苦根未斷?答:彼品麤重、未遠離故。若於是處苦根已斷;便與第二靜慮住時,應無差別。是故當知是處未斷。

三解 顯揚十九卷十三頁云:問:何故苦根、初靜慮中、說未斷耶?答:彼品麤重、未遠離故。若初靜慮、已斷苦根麤重品者;與住第二靜慮時、應無差別。是故當知初靜慮中、未斷麤重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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