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分位攝

顯揚十四卷十頁云:分位攝者:謂諸蘊等順樂受等,分位所攝。

二解 如十種攝中說。

三解 雜集論五卷十三頁云:分位攝者:謂樂位蘊界處,即自相攝。苦位、不苦不樂位、亦爾。分位等故。如色受等,雖同蘊類;然苦樂等、分位差別;樂位還攝樂位;非苦等位。如是苦位,不苦不樂位,還自相攝。如蘊、界、處、亦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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