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解 顯揚五卷十八頁云:問:何義、幾種、是修所斷?答:由現觀智現觀諦後修道所斷義故。一切少分、是修所斷。
三解 雜集論四卷七頁云:云何修所斷?幾是修所斷?為何義故、觀修所斷耶?謂得見道後,見所斷相違諸有漏法,是修所斷義。見所斷相違者:謂除分別所起染汙見等,餘有漏法。有漏法言,亦攝隨順決擇分善。麤重所隨故。一切一分。是修所斷。一分者:除見所斷及無漏法。為捨執著修圓滿我故;觀察修所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