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瑜伽八十三卷二頁云:若即於彼補特伽羅處所而起故,名為信。

二解 如八種斷行中說。

三解 顯揚一卷五頁云:信者:謂於有體、有德、有能、心淨忍可為體。斷不信障為業。能得菩提資糧圓滿為業。利益自他為業。能趣善道為業。增長淨信為業。如經說:於如來所、起堅固信。

四解 成唯識論六卷一頁云:云何為信?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為性。對治不信,樂善為業。然信差別、略有三種。一、信實有。謂於諸法實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有德。謂於三寶真淨德中,深信樂故。三、信有能。謂於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由斯對治不信彼心,愛樂證修世出世善。忍、謂勝解。此即信因。樂欲、謂欲。即是信果。確陳此信自相是何?豈不適言心淨為性。此猶未了彼心淨言。若淨即心;應非心所。若令心淨;慚等何別?心俱淨法,為難亦然。此性澄清,能淨心等。以心勝故;立心淨名。如水清珠,能清濁水。慚等雖善;非淨為相。此淨為相。無濫彼失。又諸染法,各別有相。唯有不信,自相渾濁,復能渾濁餘心心所。如極穢物,自穢穢他。信正翻彼,故淨為相。有說:信者:愛樂為相,應通三性。體應即欲。又應苦集,非信所緣。有執信者,隨順為相。應通三性。即勝解欲。若印順者;即勝解故。若樂順者;即是欲故。離彼二體,無順相故。由此應知心淨是信。

五解 雜集論一卷十一頁云:信者:於有體有德有能,忍可清淨希望為體;樂欲所依為業。謂於實有體,起忍可行信。於實有德,起清淨行信。於實有能,起希望行信。謂我有力能得能成。

六解 五蘊論三頁云:云何為信?謂於業果諸諦寶中,極正符順,心淨為性。

七解 廣五蘊論五頁云:云何信?謂於業果諸諦寶等,深正符順,心淨為性。於業者:謂福非福不動業。於果者:謂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果。於諦者:謂苦集滅道諦。於寶者:謂佛法僧寶,於如是業果等,極相符順;亦名清淨。及希求義。與欲所依為業。

八解 俱舍論四卷四頁云:此中信者:令心澄淨。有說:於諦實業果中,現前忍許;故名為信。

九解 品類足論一卷三頁云:信云何?謂心澄淨性。

十解 品類足論三卷一頁云:信云何?謂信性、增上信性、忍可、欲作、欲為欲造、心澄淨性,是名為信。

十一解 入阿毗達磨論上七頁云:信、謂令心於境澄淨,謂於三寶因果相屬有性等中,現前忍許;故名為信。是能除遣心濁穢法。如清水珠,置於池內;令濁穢水、皆即澄清。如是信珠,在心池內,心諸濁穢、皆即除遣。信佛證菩提,信法是善說,信僧具妙行,亦信一切外道所迷緣起法性;是信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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