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五處常所應作

瑜伽四十六卷十二頁云:又諸菩薩、於其五處,常所應作。何等為五?一者、於不放逸,常所應作。二者、無依無怙,有苦有貧,諸有情所,常應為作依怙等事。三者、於諸如來,常應供養。四者、常應遍知有失無失。五者、一切所作,若行若住諸作意中,大菩提心恆為導首。如是五種,是諸菩薩常所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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