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五處常應修作

顯揚八卷九頁云:常應作者:謂諸菩薩、於五種處、常應修作。一、常應修作不放逸行。二、無依無怙苦惱有情,為作依怙。三、常應修作供養佛行。四、常應遍知誤失不誤失。五、於一切所作若行若住諸作意中,常應修作大菩提心,以為導首。

 


法相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