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五種學處

法蘊足論一卷十七頁云:如是五種,云何名學,云何名處,言學處耶?所言學者,謂於五處未滿為滿,恆勤堅正脩習加行。故名為學。所言處者,即離殺等。是學所依,故名為處。又離殺等,即名為學;亦即名處。故名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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