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二種所學差別
瑜伽九十八卷二十三頁云:復次依淨尸羅。略有二種所學差別。一者、受持非止所攝所受尸羅所有如法身語現行所攝學處。二者、受持是止所攝所受尸羅所攝學處。此復二種。謂或有是毘奈耶所說,非別解脫所說。或有是毘奈耶所說,亦是別解脫所說。是故一切,總略而言,有三學處。一增上現行,二增上毘奈耶,三增上別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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