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二十二根作業

瑜伽五十七卷七頁云:問:眼根作何等業?答:於諸色境,已見、今見、當見、為業。如是耳根、乃至意根、所有作業,如應當知。問:男根、女根、作何等業?答:父母妻子親戚眷屬互相攝受顯現為業。問:命根,作何等業?答:令諸有情,墮在存活住持數中為業。問:受所攝根,作何等業?答:令諸有情,領納一切興盛衰損為業。問:信等諸根,作何等業?答:能生善趣,及能圓滿涅槃資糧為業。問:最後三根,作何等業?答:能於現法趣證涅槃為業。

 


法相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