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中劫
俱舍論十二卷五頁云:乃至後時,有情漸住,此洲人壽、經無量時,至住劫初,壽方漸減。從無量減,至極十年,即名為初一住中劫。此後十八,皆有增減。謂從十年,增至八萬,復從八萬,減至十年。爾乃名為第二中劫。次後十七,例皆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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