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三種順決擇分
大毗婆沙論五卷九頁云:然有三種順決擇分。一、順退分。二、順住分。三、順勝分。謂順退者,名順退分。若順住者,名順住分。順勝進者,名順勝分。煖、具三種。頂、亦具三。有說:唯二。除順住分。以頂位是進退際故。忍亦有二。除順退分。世第一法,唯順勝分。是故此位定無退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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