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三災次第
俱舍論十二卷十八頁云:所說三災,云何次第?要先無間起七火災,其次定應一水災起。此後無間,復七火災;度七火災,還有一水。如是乃至滿七水災,復七火災後風災起。如是總有八七火災,一七水災,一風災起。何緣如是?由彼有情,所修定因,於上漸勝;故感身壽其量漸長。由是所居、亦漸久住。由此善釋施設足文,遍淨天壽六十四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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