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辭典 (慈怡法師主編)

自然法爾

又作法然、法爾自然、本來法爾。所謂自然,即指事情之自然形成;所謂法爾,即指依循真理而同於真理。於翻譯名義集卷二則謂,「自然」即「法爾」,「法爾」即「自然」。又大毘婆沙論卷一五三列舉出形成世間各種事物之三種力,「法爾力」即其中之一,而相對於另外的「因力」、「業力」兩力;例如世界自然壞滅時,下地之眾生必生於上界。於日本,淨土真宗開祖親鸞以捨自力而將一切付託於如來之手,稱為自然法爾,意謂投身於絕對真理的彌陀之中。〔大毘婆沙論卷九十一、正像末和讚(親鸞)〕 p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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