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辭典 (慈怡法師主編)

無對

梵語 apratigha。對,為礙之意。無對,即非極微所成之無障礙法。「有對」之對稱。十二處中,眼、耳、鼻、舌、身等五根及色、聲、香、味、觸五境等十處有障礙,故為有對;意處、法處無障礙,故為無對。然有對分為障礙有對、境界有對、所緣有對三種。今十色處為有對,意處、法處為無對,乃就障礙有對而論。〔大毘婆沙論卷七十六、俱舍論卷二、成唯識論述記卷二〕(參閱「有對」2451) p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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