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辭典 (慈怡法師主編)

法體恆有

謂一切諸法之實體,於過現未三世恆常存在。部派佛教中說一切有部主張「三世實有,法體恆有」,謂構成現象存在之諸要素與其關係,可由三方面加以考察:法未起作用之位(即未來)、正在起之位(即現在)、已作用之終位(即過去);而主張過現未三世之法體為實有、恆有。對於此說,經量部認為「現在有體,過未無體」,即指法於現在位為實在,然於未來位與過去位俱不實在。 p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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