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辭典 (慈怡法師主編)

四變

唯識宗認為世間內外之一切皆由阿賴耶識所變現,可概分為共中共、共中不共、不共中不共、不共中共四種,稱為四變。據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卷六十六、成唯識論卷二之說,阿賴耶識以自種子為因緣,變現根、塵、器世間等相,依共業、不共業之所感,可大別為共相、不共相二種。共相,謂由多人共業所感,如山河、大地等,雖是人人所變不一,然同在一處而不相障礙;如眾多之燈明,共在一室而不相障礙,一一各別而處所無異。不共相,謂由自己所變現而僅為一己所用者,如吾人眼、耳等五根。

共與不共二相又可各分為二:(一)共中共,如山河、大地等,一切有情皆可共同受用。(二)共中不共,如自己之田宅、器物等,不與人共用者;又若非同一趣之有情,則受用亦不同,如同樣之水,人見是水,而餓鬼見之則為猛火、膿血等物。(三)不共中不共,如五根之勝義根(神經,如眼神經),僅由自識變現而自身受用,不與他人共用;又於諸根諸識之間不相混雜,如眼識僅依眼根,乃至身識僅依身根,歷歷分明,毫不混同,故為不共。(四)不共中共,如五根之扶塵根(器官,如眼球),自己扶塵根能見之境,他人亦得緣他根而見之,以受用相同而稱為共。〔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本、瑜伽師地論略纂卷十六〕 p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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