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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分可說

 (術語)佛陀證悟之性海,為佛佛自知之法,不可言說,是曰果分不可說。然此不可說之果分,得於因人之機緣略說一分,是曰因分可說。因分者,其所現所說,皆為因位因人,故只謂是因位因人所知所了之分際也。五教章上曰:「地論云因分可說果分不可說者是也。」即十地論二所謂:「前言十地義,如是不可得說聞,今言我但說一分,此言有何義?是地所攝有二種:一因分,二果分。說者解釋,一分者是因分,於果分為一分,故言我但說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