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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bluemilk.bbs@redbbs.cc.ntut.edu.tw (打球真easy), 看板: medicine 標 題: 精子捐贈對家屬心理造成衝擊 發信站: 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BB (Tue Jun 13 19:04:37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ctu-gate!news.nctu!news.ntu!news.ntut!redbbs Origin: redbbs.cc.ntut.edu.tw OHAYO元氣早安健康生活網 資料來源:陳昭雯 捐精子的人一開始因為身分被保密,所以自覺只是「賺一點外快」,但等自己成家立 業之後,一方面對這個孩子(儘管不知在何方)懷有眷戀之情,一如「精子也瘋狂」 那位賣車子的魯莽傢伙,一遇到琥珀之女也能百般呵護,另一方面他又擔心這小孩會 不會與自己的小孩結婚,尤其若是他捐精子的地方是在一個小城小鎮。 接受精子的婦女的心理可能有兩極化的反應,一是感覺像被技術性強暴,若是這個小 孩可愛,她又會盡可能去想像這位男士的容貌。 至於丈夫呢?前不久一位台中的富商太太公開登報演出:兩百萬新台幣求「精」記, 轟動一時,後來真的找到一位博士,而且「懷孕了」,該博士後來聽說到國外去了。 這一類接受精子的人的丈夫,心理感受可想而知。 有三十多個國家明文規定,接受人工授精之夫婦擁有小孩之所有權,美國允許未婚的 人可以接受人工授精,因此才有麥可傑克森及茱蒂佛斯特這種案例,但有的國家必須 結婚才可接受人工授精。 丹麥、瑞典認定必須在先生的同意下, AID的孩子才有法定繼承地位,提供精子者不 必負養育之義務,無親族關係。在英國、加拿大,曾經判定 AID之孩子為「私生子」 ,因此在一九六四年美國喬治亞州的判例承認:只要夫婦同居,有男方配偶承認,所 生小孩就是這對夫婦之法嫡生子。 總之,做 AID一定要同居之雙方同意,後來立法保護人工授精所生小孩的權利,也大 抵沿襲美國喬治亞州這判例的精神。人工生殖科技進步至今,以現存的法律、社會、 宗教、文化、倫理、價值,也解決不了這些錯綜複雜的問題! -- ※來源 : 台北科大計中紅樓資訊站 redbbs.cc.ntut.edu.tw ※FROM : 125.229.160.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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