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avenchow (Heaven)》之銘言:
> 二來會先給電子收據, 如果需要紙本收據, 再回信告知, 就會寄紙本的了.
> 不過, 我也不知道美國可不可以用這個來報稅? 我來去問問...
其實電子收據就可以, 主要是捐款的機關要在"IRS (美國稅務機關) 所列的 charity/non-
profit"類別中, 捐款才能減稅. 所以不曉得有沒有人知道北美印順導師基金會 或 CBETA 是不
是在這個類別之下?
如果不是也沒關係啦, 只是順便問一下.
不能減稅的話如果捐 1000 塊, 其實又付了 320 塊給美國政府 (我現在繳稅大概是收入的
32%) 想說如果可以減稅的話當然是要減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