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對於隱私權被侵犯煩不勝煩者,下面新聞可以參考。
昨天看到一個跟個人隱私有關的新聞,目前立法院昨天二讀
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網址後附),新法明定,
『非公務機關(如民代與媒體)違法蒐集或處理個人資料,
可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若造成多人權利受侵
害,單一事件最高可求償兩億元。』
本案周五繼續完成三讀,按慣例,法案完成二讀後,除非有
明顯錯誤,只得作文字修正,一般都會順利三讀。
站上不乏名人,因此總會有某些怪怪人士喜歡公佈別人的真
實姓名以及個資(如email之類的)。這些苦主可以注意這個修
正法案的資料,以後這類事件會開罰了,所以如果有人
看到網路上自己的隱私個資被爆料,就趕快轉成PDF之類存
查吧。對方會被罰五萬以上、五十萬以下罰鍰
。
五萬至五十萬耶,不無小補。以後我也要注意網路上有沒有
人爆料我的真實姓名,這樣買車的頭期款都有了。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55500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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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理想中的天堂: 1.每天晚上有小酒小酌一番 (換成紅茶也可以)
2.每天晚上有兩片烤魚下巴 (換成腱子冬粉也可以)
3.每天晚上有奇怪內容的節目(換成鬼話連篇也可以 )
偶理想中的老年生活: 在河港旁擺熱呼呼的黑輪攤,客人可以喝杯清酒
偶理想中變成老頭子的模樣: 就是櫻桃爺爺那個樣子, 有點呆呆的很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