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聞鬧很大,這是「不平等條約」。個人覺得政府決定全面開放進口
美國帶骨牛肉完全匪夷所思,原因是:
1. 明明知道【有毒】還要進口,約都簽了才告訴百姓。
2. 明明【沒有檢驗能力】還要進口,約都簽了才告訴百姓。
3. 狂牛病目前是全世界都【無藥可醫】的絕症,潛伏期長達 20 年,
人類被感染必死無疑,就算火化成灰,骨灰依然具污染性。
4. 三個月後,臺灣對美國牛肉的【進口底線是:零】。
* 韓國對美國的底線是: 30 個月以下的小牛(其實也可能有毒,只是
在潛伏期所以比較難檢測出來)才能進口。韓國也從美國方面獲得了
一些實質的交換利益。
* 日本對美國的底線是: 20 個月以下的小牛才能進口。
* 臺灣對美國的底線是:零。臺灣可獲得的利益是:零。
5. 若說要以市場機制自然淘汰美國帶骨牛肉,那和【開放毒品】在各大
便利商店 24 小時販售,然後再請學校家庭加強督導小朋友不要去買
有什麼不同?
若我對這件事有哪裡理解錯誤還請不吝告知。然而,和我一樣無法理解也
無法接受的人請上消基會網站下載連署書填寫(務必原稿寄回),或是到連
署地點填寫連署書!謝謝!
重啟「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談判之提案公投連署活動 (第一階段連署)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211.aspx?id=170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257
mel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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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落,今天落,明天落,天天落葉。
昨天掃,今天掃,明天掃,香烤地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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