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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254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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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254經,阿羅漢二十億耳所證「六入處常對,不能動其心,心常住堅固,諦觀
法生滅。」此心不是大乘自性清淨心,難道是凡夫意識生滅心?

這個問題,其實在雜阿含305經有解答。

首先是要先了解惡的因緣積聚:

何等為六分別六入處經?謂於眼入處不如實知見者,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
,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如實知見;不如實知見故,於眼染著,若色、眼識
、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皆生染著。如是耳、鼻、舌、
身、意,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如實知
見;不如實知見故,生染著。如是染著相應、愚闇、顧念、結縛其心,長養五受陰,
及當來有愛?ヾ,貪、喜悉皆增長,身心疲惡,身心燒?然,身心熾然,身心狂亂,身
生苦覺;彼身生苦覺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悉皆增長,是名
純一大苦陰聚ゝ集。  

然後是善法對治:

諸比丘,若於眼如實知見,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
苦不樂,如實知見;見已於眼不染著,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
、若樂、不苦不樂,不染著。如是耳、鼻、舌、身、意法如實知見,若法、意識、意
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如實知見;如實知見故,於意不染
著。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染;不染著
故,不相雜、不愚闇、不顧念、不繫縛,損減五受陰,當來有愛、貪、喜、彼彼染著
ゞ悉皆消滅,身不疲苦,心不疲苦,身不燒,心不燒,身不熾然,心不熾然,身覺樂
,心覺樂;身心覺樂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悉皆消滅,如是
純大苦聚陰滅。

如此就符合大乘佛教無量義經當中所說的「法相如是能生惡法,法相如是能生善法;
住異滅者亦復如是。」

作如是知、如是見者,名為正見修習滿足,正志、正方便、正念、正定,前說正語、
正業、正命清淨修習滿足,是名修習八聖道々清淨滿足。八聖道修習滿足已,四念處
修習滿足,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修習滿足。 

所以,經過滅的斷惡之後,道諦善法現前,也就是卅七助道品的成立,最終完成八正
道的修持。所以就通達了「心常住堅固,諦觀法生滅」。

若法應知、應了者,悉知、悉了ぁ。若法應知、應斷者,悉知、悉斷。若法應知、應
作證あ者,悉皆作證。若法應知、應修習者,悉已修習。何等法應知、應了,悉知、
悉了?所謂名色ぃ。何等法應知、應斷?所謂無明及有愛。何等法應知、應證?所謂
明?、解脫。

何等法應知、應修?所謂正觀い。若比丘於此法應知、應了,悉知、悉了。若法應知
、應斷者,悉知、悉斷。若法應知、應作證者,悉知、悉證。若法應知、應修者,悉
知、悉修,是名比丘斷愛結縛,正無間等,究竟苦邊。 

所以可以明白,經過滅諦、道諦的修持,自然就成立了「六入處常對,不能動其心」
,這是符合大乘佛教的無量義經當中的「其心禪寂,常在三昧;恬安澹泊,無為無欲
;顛倒亂想,不復得入」。

所以我們再回到雜阿含254經來看二十億比丘究竟證成了什麼東西?二十億比丘說:

離欲心解脫,無恚脫亦然,  遠離心解脫,貪愛永無餘。

諸取心解脫,及意不忘念,  曉了入處生,於彼心解脫。

彼心解脫者,比丘意止息,  諸所作已作,更不作所作。

猶如大石山,四風不能動。  色聲香味觸,及法之好惡,

六入處常對,不能動其心。  心常住堅固,諦觀法生滅。

佛陀為他證明:

善心解脫者,應如是記說?,如二十億耳以智記說,亦不自舉?,亦不下他,正說其義
;非如增上慢?者,不得其義,而自稱歎得過人法?,自取損減。 

所以,可以知道二十億比丘所證的,並非法華經當中所說的「如是增上慢人,退亦佳
矣。」的未證言證,而是純滿具淨的真實「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的實證。

回到前面提問的問題「此心不是大乘自性清淨心,難道是凡夫意識生滅心?」其實二
十億比丘證得的就是「無住心解脫」,並非「意識生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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