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羅雲,有一件記載是現在的「在家眾」要警惕的:
羅侯羅證得聖果,在家信徒對他供養很多,迦毘羅國一位長者供養他一座精舍,使羅
侯羅及其弟子在這裡修持說法。但那位長者對精舍內的事物橫加干涉,使僧眾不愉快
。
佛知道此事,令羅侯羅告訴那位長者,問他供養精舍的目的何在?如果是施僧,施出
去的東西就無權再過問。如果他要管理,精舍由僧主持,信眾護法則可以,管理則不
可行。
羅侯羅將佛的意見告訴長者後,他非但不知悔改,反而對羅侯羅怨恨。就趁羅侯羅不
在的機會,把精舍供養給別的比丘。
羅侯羅回來知道這變化後,又把此事報告佛陀,佛馬上對所有的比丘說:曾經一度布
施過人的東西,即使那施主要再送給你,你也不應該接受。
佛陀制定這條戒律,是為了避免僧團內部出現爭奪寺產的糾紛。
如果爭奪寺產這些都是極度不如法的事情;不應該做這種事情。布施之後,就在僧數
,在家眾不應該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