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哲學上,我們看得見、摸得著、感覺得到的一切,叫做現象
(phenomenon),現象背後,看不見、摸不著、感覺不到的,叫做形而上
(nomenon),其實形而上就很接近 神了。
什麼叫做「異象」呢?異,就是不同、不平常、特別的。合在一起,就是不
同的現象、不平常的現象、特別的現象。這些現象被你看見,你就是見了「異象
」。
我們要想知道事情未來的發展,就是要根據現象中特別的地方,去找徵候,
那是覘知未來的人應有的本領。至於基督徒,如果別人能看見的,你也能看見;
別人看不見的,你也看不見。你對於 神的事,別人怎麼講,你就怎麼信,沒有
一絲對 神的親身經歷,那,你還是非常幼稚的基督徒;不要說當傳道人,就是
當成熟的基督徒你也不夠格。
在《約伯記》,當約伯被 神對付了之後,他對 神說:「我從前風聞有你
,現在我親眼看見你」。這是他見了「異象」、見了「別人看不見的現象」。他
真真正正認識 神了。基督徒啊,你親眼看見過 神嗎?至少,你對 神有親身
的經歷嗎?沒有,那你當然會有永生,可是你在 神的手中,真的是沒有功用。
使徒保羅在去大馬色的路上,本來是要去抓基督徒的,可是他被主遇到,見
到了大異像。這一下子,不但使他成為基督徒,而且也奠定他一生的腳蹤、一生
的使命,結果他在 神的手中做了多大的事!
徒 26:19 使徒保羅在亞基帕王前作見證:「亞基帕王阿、我故此沒有違背
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至於「召會中正確同心合意的異像」,就是在 神的教會裡,信徒們要有正
確的看見或認知,我們應該同心合意,也就是合一、不可分裂。這就是「異象」
。問題是,如果這「異象」使我們與其他基督徒更加分裂、更加深了鴻溝,甚至
把我們自己與教會畫上等號,把所有基督徒都打成宗派、排斥在召會之外。然後
我們又把箭頭指向別人,好像自己怎麼作都對,一切的責任都是別人:是否也是
缺乏光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