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安寧療護議題,立委二十五日於立院質詢,提及癌末病人受到插管、電擊折磨,衛生
署長楊志良表示這是「浪費生命、痛苦,也浪費醫療資源」。有人認為此說爭議、發言不
得體。但我認為,楊志良這次是對的!
癌末是相當痛苦的,病患在接受止痛劑後,甚至還會無法忍受的打滾,乃至必須用到嗎啡
才能止痛!
而癌末或重症末期,顧名思義就是「已經無法救治」,這時施以的任何積極性治療或急
救,雖然換回短暫的生命,病人卻是必須付出CPR肋骨骨折、電擊心臟皮膚嚴重灼傷、切
開氣管插管的痛苦……。
這樣的痛,一般人都無法承受,何況讓末期病患痛上加痛?而急救活來後不久,他又旋即
面臨另一次危機(當然也面臨另一次癌痛),如此反覆折磨,而終究,他還是必須撒手人
寰!
所以,對末期病人施以的急救,都是用病人的雙倍痛苦和被折磨的尊嚴換來的!如果大家
知道那種痛苦和折磨,並且願意面對「末期」無救的事實,那就應該讓病人以「最沒有痛
苦」和「最有尊嚴」的方式離開,亦即進行「安寧療護」,讓病人在醫護人員和家人的陪
伴下安詳的離開!不要讓病人在最後一段時間,接受地獄刀刑般的痛苦!
身為一位家屬曾因癌症過世的過來人,向大家提出這樣的呼籲!
PS:就佛教臨終理論來說,人過世前如因痛苦而增生怨恨、憤怒、劇烈掙扎等,也會影響
他們日後往生的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