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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1
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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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而教育基本法修正條文提到體罰的文字表列是: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
> 身心之侵害。
> 結論就是除非有驗傷單,否則難遽以認定打個幾下手心就是違法體罰。
>
----- 你講的是"不受任何造成身心傷害的體罰", 跟全教會的表述一個樣.
      如果法律條文真是此解, 立委諸公的國文程度就跟你一樣了.
      當然, 別說身心傷害難以認定, 事實上是過去從未有老師因為"打個幾下手心"
      就被告官的. 所以, 你應該叫老師安啦!
Sun Jan 7 14:46:1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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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2
js
發信站: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bbs.csie.ncu.edu.tw )
> ==>> ※ 引述《Inspector ( )》之銘言:
> > 補一段過去的舊文:
> > 在教師輔導管教部份,即即所謂的紅線,台灣高等法院實已有見解,
> > 八十九年度上易字第八十四號判決文即指出:
> > 教師法,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等雖未明文規定賦予教師懲戒權,
> > 惟為達教育目的,應認教師應有必要之懲戒權,惟教師行使懲戒權之範圍,
> > 須客觀上有足夠之教育理由,包括 六項標準:
> > 1.教師主觀上人基於教育目的,而非出於恣意為處罰
> > 2.懲戒手段是有助於教育目的之達成
> > 3.懲戒手段若有數種均可達成目的,應選擇對學生侵害最小者
> > 4.懲戒所欲達成之目的,與懲戒對學生造成之損害間必須均衡
> > 5.尤須考量學生個別之承受能力,如學生之體型,年齡,性別,生理和情緒狀況
> > 6.其方式須為社會大眾所接受。
> 尤記得js教授說「處罰沒有比例原則」,看來高等法院並不以為。由上開
> 文中,不難發現司法實務的判解,認為教師懲戒權,同樣有行政法上不當
> 連結禁止及比例原則的適用。
>
----- 本來在六法全書中沒有"體罰"兩個字, 現在因非要在此大小便的人之要求出現了.
      警察不能"打個幾下手心", 軍官也不能, 獄卒也不能, 他們面對的傢伙
      不知道比學生壞上多少倍.
      偏偏, 就只有老師在法律已經通過禁止體罰的此刻, 還硬要"打個幾下手心權",
      或者"彈個幾下耳朵權".
Sun Jan 7 14:57:2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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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3

發信站: KKCITY (kkcity.com.tw )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銘言:
> > 尤記得js教授說「處罰沒有比例原則」,看來高等法院並不以為。由上開
> > 文中,不難發現司法實務的判解,認為教師懲戒權,同樣有行政法上不當
> > 連結禁止及比例原則的適用。
> ----- 本來在六法全書中沒有"體罰"兩個字, 現在因非要在此大小便的人之要求出現了.
>       警察不能"打個幾下手心", 軍官也不能, 獄卒也不能, 他們面對的傢伙
>       不知道比學生壞上多少倍.
>       偏偏, 就只有老師在法律已經通過禁止體罰的此刻, 還硬要"打個幾下手心權",
>       或者"彈個幾下耳朵權".

現實是不管他們能不能,就是沒有教師打幾下手心不成傷、有罪成立的案例。
就算是你們所講的那些case真動了手,打不出傷、沒有驗傷單,一樣缺乏違法
認定成立的要件。你說是打,他說是碰,聽誰的?醫院証明嘛∼

司法也是社會的一環,也受到傳統觀念和社會多數意見的影響。現實就是多數
社會大眾反對警察或獄卒刑求、擔心兒子服役被揍,但反對零體罰,甚至主張
應適度體罰。

當法律與傳統觀念和多數民眾的意見出現這麼大的落差,難免會有這種看起來
好像很無聊、卻是很核心的爭議。否則你以為老師是吃飽閑著,愛看爾等空口
白話的傢伙在此大小便?
--
┌─────KKCITY─────┐ KKBOX動態歌詞緊緊跟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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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Jan 7 15:28:1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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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4

發信站: KKCITY (kkcity.com.tw )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銘言:
>       警察不能"打個幾下手心", 軍官也不能, 獄卒也不能, 他們面對的傢伙
>       不知道比學生壞上多少倍.

他們整人的手段多的是。軍官叫兵伏地挺身、左去右回操到累癱,也不叫體罰
,而是加強訓練。我一個當過監獄管理員的警官同學,提到他們處理犯人鬧房
的方式,就是大冬天的請他洗冷水澡、不斷搔癢、連續幾天隔離不給睡。

「不給睡,你不怕被告?」

「就說我們懷疑他有自殘傾向,所以特別留意;看到他眼睛閉上,怕他有事,
所以固定一段時間去搖一下確定。你告的成再說吧。」

對打手心口誅筆伐的諸位既然舉軍隊與警察為例,可見以上大概不算體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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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Jan 7 15:47:5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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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5
js
發信站: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bbs.csie.ncu.edu.tw )
> ==>> 司法也是社會的一環,也受到傳統觀念和社會多數意見的影響。現實就是多數
> 社會大眾反對警察或獄卒刑求、擔心兒子服役被揍,但反對零體罰,甚至主張
> 應適度體罰。
> 當法律與傳統觀念和多數民眾的意見出現這麼大的落差,難免會有這種看起來
> 好像很無聊、卻是很核心的爭議。否則你以為老師是吃飽閑著,愛看爾等空口
> 白話的傢伙在此大小便?
>
---- 你一直堅信這次禁止體罰進入教育基本法是違反社會大眾的意願,
     那是你的自由. 我從修法的過程看來, 不認為如此.
     如果你認為社會大眾的意願可以如此輕易被少數人強姦,
     你可以試著慫恿基層警察推動把刑求列入正當辦案手法,
     因為犯案的是人口的極少數, 像王迎先那樣倒大楣的更是極少數,
     修法阻力一定遠遠小於禁止體罰.
Mon Jan 8 10:38:1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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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6
js
發信站: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bbs.csie.ncu.edu.tw )
> ==>> 他們整人的手段多的是。軍官叫兵伏地挺身、左去右回操到累癱,也不叫體罰
> ,而是加強訓練。我一個當過監獄管理員的警官同學,提到他們處理犯人鬧房
> 的方式,就是大冬天的請他洗冷水澡、不斷搔癢、連續幾天隔離不給睡。
> 「不給睡,你不怕被告?」
> 「就說我們懷疑他有自殘傾向,所以特別留意;看到他眼睛閉上,怕他有事,
> 所以固定一段時間去搖一下確定。你告的成再說吧。」
> 對打手心口誅筆伐的諸位既然舉軍隊與警察為例,可見以上大概不算體罰。
>
---- 這你就不懂了.
     你聽到的種種, 他們私底下對上述撇步得意洋洋, 但到了法庭上會一概否認.
     而且, 他們對犯人的背景很清楚, 哪些可以欺負哪些要小心伺候, 都不會搞錯.
     這也是後來偵訊室被要求加裝錄影設備的原因.

     老實說, 我對討論打手心彈耳朵覺得可笑, 因為這些你認為不會造成
     身心傷害的體罰, 那些真正可惡的王八羔子學生會當回事?
     到時候, 老師一邊小心翼翼地打, 那些混蛋傢伙邊跟你耍寶!
Mon Jan 8 10:52:3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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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7
土撥鼠
發信站: 中山計中美麗之島 (bbs.nsysu.edu.tw )
> ==> 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 的文章中提到:
>      老實說, 我對討論打手心彈耳朵覺得可笑, 因為這些你認為不會造成
>      身心傷害的體罰, 那些真正可惡的王八羔子學生會當回事?
>      到時候, 老師一邊小心翼翼地打, 那些混蛋傢伙邊跟你耍寶!
其實這也是我覺得體罰無效的觀點
基本上
打 就是要打到怕
我想很多人提出的彈耳朵 打手心都沒啥用
最基本的也是要打斷籐條
Mon Jan 8 14:11:1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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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8
r298764
發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yahoo.com.tw )
※ 引述《Inspector@kkcity.com.tw ( )》之銘言:
> 轉信站: KimoWebBBS!netnews.kimo.com.tw!news.csie.ncu!news.ncu!ctu-peer!news.nct
> ※ 引述《altec753w@yahoo.com.tw (r298764)》之銘言:
> > ※ 引述《Inspector@kkcity.com.tw ( )》之銘言:
> > > 轉信站: KimoWebBBS!netnews.kimo.com.tw!news.csie.ncu!news.ncu!ctu-gate!news.nct
> > > 受虐?到現在還在講這個,可見得你連凌虐和打個幾下手心(不成傷)的
> > > 差別都搞不清楚。現在是拿狗鍊鎖、拿開水燙、逼吃餿水、針刺生殖器還
> > > 是怎樣?哪本心理學告訴你打個幾下手心,會讓學生可能成為變態的比例
> > > 顯著上升?
> > > 你就明說是我吧。學生開口問,這又不行了?連他的家長都肯定,你又有
> > > 什麼閒話?
> > > 看人挑擔不吃力。說得一口好理論,真討論實務,也不見你提出啥辦法來。
> > > 我在前文就說過:一我不主張成績不好打;二每個人的天性不同,有的打
> > > 就沒用。
> > > 你根本連文都沒看完就在亂入。
> > > 說正格的,就我身邊的校園生態,已逐漸形成兩種完全不同管教的方式:
> > > 已婚有小孩的、和未婚單身的老師,各自形成一個集團。前者把重心放在
> > > 自己孩子的身上,對管教學生,抱著「但求無過」的心態。後者如我等,
> > > 將多數心力投注在學生身上;恨鐵不成鋼,整天在傳統華人社會對教師的
> > > 期待、與現實政策的落差之間矛盾掙扎。
> > > 有次和學年老師的聚會上,我和一位十年左右年資、已婚、育有子女的同
> > > 事聊起甘苦談。他說班上也有不寫作業的個案,只是沒那麼嚴重屢次欺騙
> > > 。問到他罰最重怎罰?同事雲淡風輕的說:
> > > 「下課罰坐五分鐘。」
> > > 「嗄?這有用嗎?」我驚訝
> > > 「沒用啊。可是你沒聽人本說連罰站都叫體罰?聯絡簿有通知家長就好。
> > > 家長如果不當一回事,我又幹嘛管?反正不是自己的孩子,顧自己的家庭
> > > 最重要啦∼」
> > > 依照板上諸位主張絕對零體罰先進的標準,那麼我同事絕對是依法行事的
> > > 模範教師。看到各位的批評指教,坦白說我也有點看開了。也許等我有了
> > > 家室,也會變成各位眼中的模範教師。
> > 寫不寫作業通知他家長去管,
> > 真講不聽那是同學家的事,
> 這好像是目前的主流看法,簡單講就是「放棄」。這種孩子的家庭背景,
> 多半是父母中下階層,沒空盯、或者沒能力盯。像班上那一隻,他娘跟我
> 說她國中是混畢業的,已不太有能力輔導孩子的數學;他爹好一點,但是
> 勞動階級,也不是很有空盯。雖然說到目前為止,我聲震五嶽、氣吞山河
> 的二次家訪似乎有初步的效果,但能維持多久?
> 天知道。
> 不是有個名詞,叫「階級複製」?對那些先天弱勢的孩子,採用這套主流
> 理論,只是讓他更翻不了身。我認為義務教育的本質是帶起所有身心健康
> 正常的孩子、培養好他們的基本能力。我不求(當然實際上也要求不到)
> 他們每個將來都是博碩士,我會講現實的例子、算給他們看,教他們未雨
> 綢繆,及早思考自己的未來。但我發現這只對中上的學生有用,對後段的
> 孩子,還是得逼。前面有網友講,你這是踢一下動一下,有用嗎?我必須
> 說,踢一下動一下我也很累,但好歹讓他動;如果不踢能讓他動,我也不
> 必自找麻煩。
> 退一百步說,就算不為他想,也要為其他人想。「學好三年、學壞三天」
> ,壞習慣就像瘟疫一樣,感染力驚人。我之前忍一個月左右沒修理,就有
> 其他人開始學了,你說怎麼辦?
> > 王永慶也說他小學念不好所以後來就沒唸了,
> > 就這樣自尋生路也找到一番事業,
> 印象中看過一個數據:光復前兩年,日本加強皇民化,積極推動小學教育
> ;即使這樣,當時12歲兒童小學畢業的比例,也不過才三分之一強。王永
> 慶已經90歲,拿他來比喻,實在不是個好例子。何況全台灣也不過一個王
> 永慶,更多只有小學畢業的人在社會邊緣掙扎。
> > 我記得以前國中的訓導主任很兇,
> > 問題學生沒事就被廣播去訓導處報到,
> > 這樣老師不需上課用暴力處理學生的問題,
> > 學生被打也不用擔心同學看到,
> > 怕打的學生也不是怕被打會痛,
> > 而是當眾被打很沒面子,
> > 那些被人多看一眼就會拿刀砍人的小混混
> > 都是自尊心很低很自卑才會如此怕別人看,
> > 容易惱羞成怒,
> > 為何他們會自尊心低呢?
> > 只怕是在學校被老師長期打罵歧視的結果,
> 唉∼現在的國中訓導處,有多少還敢用打的?學生給你手機偷拍放上網,
> 保你從生教組長到校長報告打不完。
> > 像王永慶那樣的人很精,
> > 其實也不需在學校學習,
> > 他繳的稅更多的嚇人,
> > 這社會憑啥歧視低學歷的人?
> > 學校畢竟只是眾多學習機會的一種,
> > 並非唯一,
> > 至少讓學生不要對學校留下壞印象,
> > 看到課本就恐懼,
> > 以後他們想唸書還是可以回去念,
> 當年我讀國中時,放牛班已經沒什麼再打了,會打的都是升學班,現在的
> 情況應該是更明顯。不過還是那句話:我認為因為成績而打,沒有意義。
> > 學生家庭有問題的幫忙轉介社會局處理,
> > 打是解決不了學生的家庭問題,
> > 只會加重傷害
> 已經告知家長如果經濟有困難,可以去申請「低收」或「中低收」証明。
> 但能否申請的到,也不是我能決定。
> 之所以提我的案例,就是知道大環境風向有所轉變,而我也不想繼續打下
> 去,才問各位有什麼高見。現在他的狀況好一點,是因為老子接手打;但
> 這是他老子目前請傷假在家,才有空緊迫釘人。等他老子銷假回班,那我
> 的惡夢大概又開始。

學生的問題不是經濟而已,
只是經濟差的學生若父母正常反而養成刻苦上進的態度,
所以過去台灣普遍貧窮時
仍未妨礙許多人日後的發展,
家裡經濟沒問題的學生一樣可能有家庭問題,
如觀念很偏差的父母,
暴力型的父母,喜歡精神虐待的父母...
這些問題有時候學生與家長為了面子
都不會說出來也不會承認,
升學班放牛班是台灣教育界造的孽,
會唸書的學生集中在幾個班,
其他班都沒學生在唸書
同學互相模仿當然成績愈來愈差,
愈來愈難教,
喜歡談學歷對真正有學術成就的人是很無聊的,
光有博士學位並不算有學術成就耶,
還是要看研究成果,
至於唸明星高中那種事就更不值一提,
不適合做學術的人被逼去念博士
也是害人唸完博士後茫然而已,
不如早點另外找尋自己的理想,
喜歡打籃球的人很多,
但大家有自知之明不會真的一心想擠去參加NBA選秀,
其實能有王永慶幾百億財產
的千分之ㄧ就算很好了
Mon Jan 8 21:41:0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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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9

發信站: KKCITY (kkcity.com.tw )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引述《hoar.bbs@bbs.cis.nctu.edu.tw (灰色城堡)》之銘言:
> > j 先生似乎完全沒有"妨礙自由"的法律觀念, 這傢伙居然還大談法律,
> > 算了,他本來就是來搞笑的, 大家要原諒他一下他對法律的無知.
>     如果閣下能夠證明 "抓狂的學生" 不會傷害任何人包括學生自己
>     再來取笑

      身為路人甲的K兄 還是沒發現問題所在 ...
      教師對任何抓狂的學生做任何的肢體接觸
      就達成目前人本所謂的"體罰"標準
      搞教育怕的就是這些沒經驗實戰與個案處理的嘴砲 >_<

      EX.92年有一熱血的菜鳥教師 就這樣耍笨的抱住了抓狂的甲學生(起因:學生互毆)
         抓狂的165CM65KG小六男生.....
         結果師生雙方都有瘀青 老師保護了差點被狠扁的乙學生

      結局:甲學生家長(無業有前科)欲提告 菜鳥教師被迫承認體罰 十萬元和解
           本事件未送達教育局 於隔天深夜2:30終結
           協調會當晚出席的 包括 學校家長代表還有數位地方政治人物

      後記
           在某國中研習時 敝人親眼看到五位中學生翻牆翹課 老師在後追趕
           後來閒聊間才知道..該校力行零體罰後 頭號頑劣份子出現了越多同夥
           以前只有被父母放生的頑劣份子逃學 後來加入的同黨越來越多
      老師對他們的要求僅能:乖~不要中輟喔

            "零體罰"所帶來的寒蟬效應 對輔導與管教的影響 漸漸發酵....
--
┌─────KKCITY─────┐   ◢╱  只要你通過身份認證 ~    ◥█
         bbs.kkcity.com.tw           免經驗、五人連署即開班系板 
└──From:218.163.183.252    ──┘   ◥╲  趕快為班上設個秘密基地吧! 
Mon Jan 8 23:04:3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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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10
土撥鼠
發信站: 中山計中美麗之島 (bbs.nsysu.edu.tw )
>       後記
>            在某國中研習時 敝人親眼看到五位中學生翻牆翹課 老師在後追趕
>            後來閒聊間才知道..該校力行零體罰後 頭號頑劣份子出現了越多同夥
>            以前只有被父母放生的頑劣份子逃學 後來加入的同黨越來越多
>       老師對他們的要求僅能:乖~不要中輟喔
>             "零體罰"所帶來的寒蟬效應 對輔導與管教的影響 漸漸發酵....
小弟在國中時
親眼看到在下課後的操場
7個以上本校的國中生圍毆一個本校國中生
我們數學老師(很會打人的)

只敢在外面看看
後來那些打人的(事實上就是隔壁班的拉)
成群結黨

好像也沒誰敢去惹

在寫這文章的同時
只是希望大家想想以前可以體罰的時代

如果家長不理逃學
老師的"體罰"到底有沒有用

到底體罰可不可以解決您所說的中輟(家長放生情況下)我想很難定論

可是大家千萬別忘了
以前的放牛班是怎樣的

就本案例而言
請問一下發表文章者??
在家長放生的情況下
您會動用到哪種的刑罰來"教導"學生??
如果可以體罰...
Mon Jan 8 23:40:1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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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11
閒 閒 海 風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bbs.cis.nctu.edu.tw )
==> 在 Inspector@kkcity.com.tw ( )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銘言:
> >       警察不能"打個幾下手心", 軍官也不能, 獄卒也不能, 他們面對的傢伙
> >       不知道比學生壞上多少倍.
> 他們整人的手段多的是。軍官叫兵伏地挺身、左去右回操到累癱,也不叫體罰
> ,而是加強訓練。我一個當過監獄管理員的警官同學,提到他們處理犯人鬧房
> 的方式,就是大冬天的請他洗冷水澡、不斷搔癢、連續幾天隔離不給睡。
> 「不給睡,你不怕被告?」
> 「就說我們懷疑他有自殘傾向,所以特別留意;看到他眼睛閉上,怕他有事,
> 所以固定一段時間去搖一下確定。你告的成再說吧。」
> 對打手心口誅筆伐的諸位既然舉軍隊與警察為例,可見以上大概不算體罰。

你那麼愛整人 那麼信服軍警可以暗地違法虐兵虐囚而不受法律制裁
那你不用留在教職
你留在教職的話 讓自己痛苦 學生也痛苦 家長也痛苦 社會也不諒解
趕快離職吧

看你是想去當軍人 當警察 隨便你
只是你想違法的話 軍警也不會收留你的
Mon Jan 8 23:46:1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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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12
閒 閒 海 風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bbs.cis.nctu.edu.tw )
==> 在 Inspector@kkcity.com.tw ( )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銘言:
> > ----- 本來在六法全書中沒有"體罰"兩個字, 現在因非要在此大小便的人之要求出現了.
> >       警察不能"打個幾下手心", 軍官也不能, 獄卒也不能, 他們面對的傢伙
> >       不知道比學生壞上多少倍.
> >       偏偏, 就只有老師在法律已經通過禁止體罰的此刻, 還硬要"打個幾下手心權",
> >       或者"彈個幾下耳朵權".
> 現實是不管他們能不能,就是沒有教師打幾下手心不成傷、有罪成立的案例。
> 就算是你們所講的那些case真動了手,打不出傷、沒有驗傷單,一樣缺乏違法
> 認定成立的要件。你說是打,他說是碰,聽誰的?醫院証明嘛∼

現實是體罰違法
還沒鬧上法院之前 還是可以記你過
還沒記你過之前 也還是可以把你考績打爛

你那麼想體罰 就告訴貴校校長吧
我相信他很樂意讓你離職的
你何必留在教職? 自己痛苦 學生也痛苦 社會也不諒解 校長還要擔心你捅出漏子
後頭數以萬計的流浪教師等著找工作
你不要再硬凹了 快請辭吧
Mon Jan 8 23:51:4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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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13
閒 閒 海 風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bbs.cis.nctu.edu.tw )
==> 在 marksee@kkcity.com.tw ( )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如果閣下能夠證明 "抓狂的學生" 不會傷害任何人包括學生自己
> >     再來取笑
>       身為路人甲的K兄 還是沒發現問題所在 ...
>       教師對任何抓狂的學生做任何的肢體接觸
>       就達成目前人本所謂的"體罰"標準
>       搞教育怕的就是這些沒經驗實戰與個案處理的嘴砲 >_<
>       EX.92年有一熱血的菜鳥教師 就這樣耍笨的抱住了抓狂的甲學生(起因:學生互毆)
>          抓狂的165CM65KG小六男生.....
>          結果師生雙方都有瘀青 老師保護了差點被狠扁的乙學生
>       結局:甲學生家長(無業有前科)欲提告 菜鳥教師被迫承認體罰 十萬元和解
>            本事件未送達教育局 於隔天深夜2:30終結
>            協調會當晚出席的 包括 學校家長代表還有數位地方政治人物

如果真的是沒有體罰 師生都有瘀血 那互相檢具傷單法院見 老師勝訴的機率非常高
這蠢老師會認賠 非常可能是制止之後 又去體罰學生
但是這種蠢貨跟同僚講 哪會講甚麼事實真相
你這蠢貨大概也不會認真求證 只是道聽塗說而已
Mon Jan 8 23:57:0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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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14
閒 閒 海 風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bbs.cis.nctu.edu.tw )
==> 在 Inspector@kkcity.com.tw ( )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rocling.bbs@bbs.cis.nctu.edu.tw (閒 閒 海 風)》之銘言:
> > 你要違法體罰 就滾出教育界 我大概在這版上post十年了吧 怎麼會叫無話可說?
> > 你要斷章取義 我也只能重申舊令
> > 我們不需要有交集 你要違法體罰 就滾出教育界 就這麼簡單
> > 全世界的國家 裡面三百六十行 都不能違法體罰
> > 就算有的國家有鞭刑 也要依法行使 不是讓老師自己胡搞
> 既然你對實務問題沒興趣,只消三句不離法,那就來談法吧。

我看到太多老師講的所謂[實務] 根本是一堆屁話

譬如你看到學生不交作業就已經要去揍他
但就算他欠你一百萬 你去暴力討債都得受到法律制裁
你的學生沒交作業這種小事 按校規處罰就已經夠了!!!
你把這當做[教育實務]想拿來當違法體罰藉口 根本是反教育!
你去打學生 要怎麼教他暴力討債是不該做的事!?

他媽的台灣滿街蠢老師嘴裡的[學生不乖] [萬不得已才體罰]
在社會上來看 這些學生犯的都是一些雞毛蒜皮到極點的小過錯!
等到學生真的違法的時候 這些蠢老師反而總是萬方遮掩 不敢處罰也不敢交付司法單位
像之前有學生在教室做愛 老師發現還不知道未成年性行為是違法 還不敢告訴家長
像最近有個學生在課堂開槍 老師還不懂得通知少年隊
他媽的這些蠢老師還講甚麼教育實務? 根本是這群蠢蛋出醜賣乖的愚行實錄啊
Tue Jan 9 00:10:0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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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15
文字的藝術
發信站: 歷史小站 (bbs.his.ccu.edu.tw )
※ 引述《rocling.bbs@bbs.cis.nctu.edu.tw (閒 閒 海 風)》之銘言:
> 你那麼愛整人 那麼信服軍警可以暗地違法虐兵虐囚而不受法律制裁

不用體罰和虐兵軍中也太多方式可以整人,
一個曾經在軍中跳河的人留。
應然面、實然面、可能面,
套一軍中的話,
撐過去就是自己的。
這樣懂嗎?
沒有所謂的百分之百。
Tue Jan 9 08:00:3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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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16
js
發信站: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bbs.csie.ncu.edu.tw )
> ==>>       EX.92年有一熱血的菜鳥教師 就這樣耍笨的抱住了抓狂的甲學生(起因:學生互毆)
>          抓狂的165CM65KG小六男生.....
>          結果師生雙方都有瘀青 老師保護了差點被狠扁的乙學生
>       結局:甲學生家長(無業有前科)欲提告 菜鳥教師被迫承認體罰 十萬元和解
>            本事件未送達教育局 於隔天深夜2:30終結
>            協調會當晚出席的 包括 學校家長代表還有數位地方政治人物
>
----- 哈哈哈, 這就是不循司法途徑解決的後果. 92年? 我還以為是29年呢!
      要和解, 也要進入法庭之後再說. 果然是菜鳥, 給校長家長會長和一群地痞嚇住了.
      家長有前科, 對老師最有利, 老師的律師一定要在法庭上指出來, 懂嗎?

      謝謝marksee提供這麼好的法治教育案例, 網上眾友以後要是碰上了,
      務必與教師會連繫, 務必要聘律師, 務必循司法系統處理.
Tue Jan 9 09:25:2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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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17

發信站: KKCITY (kkcity.com.tw )
※ 引述《rocling.bbs@bbs.cis.nctu.edu.tw (閒 閒 海 風)》之銘言:
> ==> 在 Inspector@kkcity.com.tw ( ) 的文章中提到:
> > 既然你對實務問題沒興趣,只消三句不離法,那就來談法吧。
> 我看到太多老師講的所謂[實務] 根本是一堆屁話
> 譬如你看到學生不交作業就已經要去揍他
> 但就算他欠你一百萬 你去暴力討債都得受到法律制裁
> 你的學生沒交作業這種小事 按校規處罰就已經夠了!!!
> 你把這當做[教育實務]想拿來當違法體罰藉口 根本是反教育!
> 你去打學生 要怎麼教他暴力討債是不該做的事!?
> 他媽的台灣滿街蠢老師嘴裡的[學生不乖] [萬不得已才體罰]
> 在社會上來看 這些學生犯的都是一些雞毛蒜皮到極點的小過錯!

其實只要反問一句話就夠了:最好是你的小孩不光不寫作業,而且偷改聯絡簿
六七次、家裡學校兩邊騙十幾次,如是以月計。你還覺得是雞毛蒜皮的小事。
不能動他唷∼否則等同暴力討債。

以矯正行為偏差為目的懲罰不等於違法體罰,更不等於暴力討債。高院的判解
已經說明,只要懲戒出自於教育目的、合乎廣義的比例原則、能為社會多數人
所接受,即難謂不當。前篇已述,不重複。

至於你以下說的那些,只能說或許那些學校考量到學生前途,不想讓他們留下
人生污點。不過既然各位堅持,我會肯定若遇到這種情況,一定優先送交警察
或司法單位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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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 Jan 9 21:24:1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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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18

發信站: KKCITY (kkcity.com.tw )
※ 引述《rocling.bbs@bbs.cis.nctu.edu.tw (閒 閒 海 風)》之銘言:
> ==> 在 Inspector@kkcity.com.tw ( ) 的文章中提到:
> > 現實是不管他們能不能,就是沒有教師打幾下手心不成傷、有罪成立的案例。
> > 就算是你們所講的那些case真動了手,打不出傷、沒有驗傷單,一樣缺乏違法
> > 認定成立的要件。你說是打,他說是碰,聽誰的?醫院証明嘛∼
> 現實是體罰違法
> 還沒鬧上法院之前 還是可以記你過
> 還沒記你過之前 也還是可以把你考績打爛

本來是很懶得陪練口水的。不過既然回了一篇,就順便你前面的
> 你那麼愛整人 那麼信服軍警可以暗地違法虐兵虐囚而不受法律制裁
一併回。

你拿得出構成要件該當的証明,才能認定違法xx,其他的處理程序才具正當性
。沒有證明,誰來認定違法xx成立?板上諸位嗎?

你們還沒發現問題在哪啊?退一百步講,今天就算我將各位口誅筆伐的「打手
心權」給扔垃圾筒,體罰與管教的界線一樣很模糊啊。要他體能做到汗流浹背
滿臉通紅,違法了嗎?罰勞動服務掃廁所,學生嫌廁所臭、噁心,是體罰嗎?

> 你那麼想體罰 就告訴貴校校長吧

再度重申:沒有侵害身心的懲戒行為不等於違法體罰。其他口水恕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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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 Jan 9 22:19:0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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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19
chinan
發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yahoo.com.tw )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銘言:
> ----- 哈哈哈, 這就是不循司法途徑解決的後果. 92年? 我還以為是29年呢!
> 要和解, 也要進入法庭之後再說. 果然是菜鳥, 給校長家長會長和一群地痞嚇住了.
> 家長有前科, 對老師最有利, 老師的律師一定要在法庭上指出來, 懂嗎?
> 謝謝marksee提供這麼好的法治教育案例, 網上眾友以後要是碰上了,
> 務必與教師會連繫, 務必要聘律師, 務必循司法系統處理.


您不是當事人,大可在此「哈哈哈」大笑三聲,然後再加一句:「果然是菜鳥」。

進入法庭?那也得「那些人」願意跟你「循司法系統處理」。

祝福您未來的日子不會遇到類似狀況;萬一遇到了,預祝您對方也願意上法庭解決。
Tue Jan 9 22:28:0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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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20
chinan
發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yahoo.com.tw )
※ 引述《altec753w@yahoo.com.tw (r298764)》之銘言:
> 升學班放牛班是台灣教育界造的孽,
> 會唸書的學生集中在幾個班,
> 其他班都沒學生在唸書
> 同學互相模仿當然成績愈來愈差,
> 愈來愈難教,


那一些「....」現在都分散在各班中了,成績有沒有愈來愈好?有沒有愈來愈好教?

升學班放牛班是台灣教育界造的孽?想想也是啦,放牛班發生在學校中,當然學校得概括承受...。

放牛班是怎麼產生的?是教師們為了自己的私利?還是外在的壓力?

就算是外在的壓力造成,一定還是教育界的錯?是啦,放牛班發生在學校中,當然學校得概括承受...。

在禁止體罰的思潮中,體罰是錯的,所以大家努力的罵;現在依大家的願,體罰明文禁止了,相信很快的,體罰會漸漸消失;但他日如果發現禁止體罰是錯的,會不會又是教育界造的孽?

想也知道,絕對是教育界的錯...;希望那一天不會出現...。
Tue Jan 9 22:47:2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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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21
r298764
發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yahoo.com.tw )
※ 引述《chinan1@yahoo.com.tw (chinan)》之銘言:
> ※ 引述《altec753w@yahoo.com.tw (r298764)》之銘言:
> > 升學班放牛班是台灣教育界造的孽,
> > 會唸書的學生集中在幾個班,
> > 其他班都沒學生在唸書
> > 同學互相模仿當然成績愈來愈差,
> > 愈來愈難教,
>
>
> 那一些「....」現在都分散在各班中了,成績有沒有愈來愈好?有沒有愈來愈好教?
>
> 升學班放牛班是台灣教育界造的孽?想想也是啦,放牛班發生在學校中,當然學校得概括承受...。
>
> 放牛班是怎麼產生的?是教師們為了自己的私利?還是外在的壓力?
>
> 就算是外在的壓力造成,一定還是教育界的錯?是啦,放牛班發生在學校中,當然學校得概括承受...。
>
> 在禁止體罰的思潮中,體罰是錯的,所以大家努力的罵;現在依大家的願,體罰明文禁止了,相信很快的,體罰會漸漸消失;但他日如果發現禁止體罰是錯的,會不會又是教育界造的孽?
>
> 想也知道,絕對是教育界的錯...;希望那一天不會出現...。

升學班在各校都是少數幾班,
也就是升學班的學生家長人數比放牛班少,
為何少數家長給學校的壓力會較大?
Wed Jan 10 04:29:5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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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22
js
發信站: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bbs.csie.ncu.edu.tw )
> ==>> 進入法庭?那也得「那些人」願意跟你「循司法系統處理」。
>
---- 你以為阿扁及趙家也願意進入司法系統?
     只要不違法, 你當然可以選擇龜縮私了, 但私了了就別再GGYY,
     更別教學生要跟你一樣龜縮.

     台灣很奇怪, 很多記者會上的哭哭啼啼, 很多散會後的嘀嘀咕咕,
     很多"地方人士"出面喬事情....
Wed Jan 10 07:38:3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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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23
js
發信站: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bbs.csie.ncu.edu.tw )
> ==>> 升學班在各校都是少數幾班,
> 也就是升學班的學生家長人數比放牛班少,
> 為何少數家長給學校的壓力會較大?
>
---- 1. 學校需要會考試的學生作為辦學業績.
     2. 學校欺軟怕硬.
Wed Jan 10 07:40:3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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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24
閒 閒 海 風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bbs.cis.nctu.edu.tw )
==> 在 Inspector@kkcity.com.tw ( )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rocling.bbs@bbs.cis.nctu.edu.tw (閒 閒 海 風)》之銘言:
> > 我看到太多老師講的所謂[實務] 根本是一堆屁話
> > 譬如你看到學生不交作業就已經要去揍他
> > 但就算他欠你一百萬 你去暴力討債都得受到法律制裁
> > 你的學生沒交作業這種小事 按校規處罰就已經夠了!!!
> > 你把這當做[教育實務]想拿來當違法體罰藉口 根本是反教育!
> > 你去打學生 要怎麼教他暴力討債是不該做的事!?
> > 他媽的台灣滿街蠢老師嘴裡的[學生不乖] [萬不得已才體罰]
> > 在社會上來看 這些學生犯的都是一些雞毛蒜皮到極點的小過錯!
> 其實只要反問一句話就夠了:最好是你的小孩不光不寫作業,而且偷改聯絡簿
> 六七次、家裡學校兩邊騙十幾次,如是以月計。你還覺得是雞毛蒜皮的小事。
> 不能動他唷∼否則等同暴力討債。

其實只要反問一句話就夠了:
要是你公司客戶不光拖延上千萬的貨款 而且訂單改了六七次
如是以年計 你會去打客戶嗎?
不就是暴力討債!!!????
跟這比起來 你的學生作業不交真是他媽的雞毛蒜皮到了極點
你比暴力討債的公司還不如 暴力討債倒還沒去打小孩吧
Wed Jan 10 19:36:1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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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25
閒 閒 海 風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bbs.cis.nctu.edu.tw )
==> 在 Inspector@kkcity.com.tw ( ) 的文章中提到:
> 你們還沒發現問題在哪啊?退一百步講,今天就算我將各位口誅筆伐的「打手
> 心權」給扔垃圾筒,體罰與管教的界線一樣很模糊啊。要他體能做到汗流浹背
> 滿臉通紅,違法了嗎?罰勞動服務掃廁所,學生嫌廁所臭、噁心,是體罰嗎?

或許有些強姦犯辯稱強姦的界線模糊
  要怎樣才叫強? 女方半推半就算嗎?
  要怎樣才算姦? 口交算不算? 肛交算不算?
我也只會簡單的把這些畜生丟給司法處理
這些畜生覺得定義模糊 不代表強姦是對的

或許有些殺人犯辯稱殺人的界限模糊
  要怎樣才算殺? 腦死才算嗎? 植物人算不算?
  怎樣才算人? 要十月懷胎生下來才算嗎?
我也只會簡單的把這些畜生丟給司法處理
這些畜生覺得定義模糊 不代表殺人是對的
Wed Jan 10 19:42:4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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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26

發信站: KKCITY (kkcity.com.tw )
※ 引述《rocling.bbs@bbs.cis.nctu.edu.tw (閒 閒 海 風)》之銘言:
> ==> 在 Inspector@kkcity.com.tw ( ) 的文章中提到:
> > 其實只要反問一句話就夠了:最好是你的小孩不光不寫作業,而且偷改聯絡簿
> > 六七次、家裡學校兩邊騙十幾次,如是以月計。你還覺得是雞毛蒜皮的小事。
> > 不能動他唷∼否則等同暴力討債。
> 其實只要反問一句話就夠了:

如果你礙於面子不方便回答,我就公開問了:

有誰認為如果他小孩這樣,還認為是雞毛蒜皮小事的網友,讚聲一下。

容我先大膽下句結論:不會哪個正常人會覺得他小孩這樣會是小事,包括你
在內。這不會有錯。你的嘴砲看起來雖然偏激,但應該是個正常人。

> 要是你公司客戶不光拖延上千萬的貨款 而且訂單改了六七次
> 如是以年計 你會去打客戶嗎?
> 不就是暴力討債!!!????
> 跟這比起來 你的學生作業不交真是他媽的雞毛蒜皮到了極點
> 你比暴力討債的公司還不如 暴力討債倒還沒去打小孩吧

唉,你要講法,卻連兩者的差別都搞不清楚。不管司法或社會,都肯定教師
有懲戒權。懲戒權本身多少具強制性質與侵害權利的色彩,如同國家必要時
可以限制或剝奪人民的生命、自由、財產,高院的見解也肯定只要符合廣義
的比例原則,對教師懲戒權採肯定說,之前也早說過。我發現你回文都刪掉
這段不回應,怎麼不是談法?真講法了,又裝沒看到,儘回應些不當比喻。

最簡單的差別:你無權要求客戶做體能掃廁所,但學校可以訓練學生體能與
打掃環境。大部分的人都好逸惡勞,也不喜歡髒亂;所以要求做體能與勞動
服務,本質上就具有強制性質。就算將你們口誅筆伐的打手心給丟垃圾筒,
只要這種「特別權力關係」(雖然說目前已相對淡薄)存在,那麼你的例子
就不合適。除非你想說學校不能訓練學生體能、不能要求勞動服務。不過這
是不可能的,你應該也知道。
--
┌─────KKCITY─────┐   線上音樂新震撼  
         bbs.kkcity.com.tw           ^_^ /  隨選隨播免等待  KKBOX  ^_^ / 
└──From:219.68.20.77       ──┘     http://www.kkbox.com.tw     
Wed Jan 10 21:19:4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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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27

發信站: KKCITY (kkcity.com.tw )
※ 引述《rocling.bbs@bbs.cis.nctu.edu.tw (閒 閒 海 風)》之銘言:
> ==> 在 Inspector@kkcity.com.tw ( ) 的文章中提到:
> > 你們還沒發現問題在哪啊?退一百步講,今天就算我將各位口誅筆伐的「打手
> > 心權」給扔垃圾筒,體罰與管教的界線一樣很模糊啊。要他體能做到汗流浹背
> > 滿臉通紅,違法了嗎?罰勞動服務掃廁所,學生嫌廁所臭、噁心,是體罰嗎?
> 或許有些強姦犯辯稱強姦的界線模糊
>   要怎樣才叫強? 女方半推半就算嗎?
>   要怎樣才算姦? 口交算不算? 肛交算不算?
> 我也只會簡單的把這些畜生丟給司法處理
> 這些畜生覺得定義模糊 不代表強姦是對的
> 或許有些殺人犯辯稱殺人的界限模糊
>   要怎樣才算殺? 腦死才算嗎? 植物人算不算?
>   怎樣才算人? 要十月懷胎生下來才算嗎?
> 我也只會簡單的把這些畜生丟給司法處理
> 這些畜生覺得定義模糊 不代表殺人是對的

事實是你講的那些畜牲只要證據確鑿,從以前到現在都會被定罪。但從以前
到現在,沒有一件操體能不成傷、罰掃廁所的學校或老師,被司法認定傷害
罪或違法體罰成立。

補充:就算是殺人罪,也有違法阻卻事由存在。依法令(或業務上正當)之
行為不罰。警察對持械拒捕的歹徒開槍,不算殺人犯。
--
┌─────KKCITY─────┐        KKBOX 可立刻 聽音樂    
         bbs.kkcity.com.tw            ■■所有想找的歌通通不必等 ■■  
└──From:219.68.20.77       ──┘ http://www.kkbox.com.tw
Wed Jan 10 21:37:3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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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28
chinan
發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yahoo.com.tw )
※ 引述《rocling.bbs@bbs.cis.nctu.edu.tw (閒 閒 海 風)》之銘言:
> 要是你公司客戶不光拖延上千萬的貨款 而且訂單改了六七次
> 如是以年計 你會去打客戶嗎?
> 不就是暴力討債!!!????
> 跟這比起來 你的學生作業不交真是他媽的雞毛蒜皮到了極點


所以這雞毛蒜皮到了極點的作業不交的行為就不管他了?


> 你比暴力討債的公司還不如 暴力討債倒還沒去打小孩吧


欠債的不是那小孩,暴力討債當然不會去打小孩;再欠債不還,你看他會不會打小孩。
話說回來,你有看過學生作業不交,教師去家裡打家長嗎?
Wed Jan 10 21:45:4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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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29
js
發信站: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bbs.csie.ncu.edu.tw )
> ==>> 大部分的人都好逸惡勞,也不喜歡髒亂;所以要求做體能與勞動
> 服務,本質上就具有強制性質。
>
---- 不具教育意義的強制性質, 一旦沒有強制, 這些人就不再做無償的灑掃.
     這就是我們的教育.
     剩下的問題就是, 高中以前假教育之名行無償勞動之實的謊言, 要不要揭穿?
Wed Jan 10 21:45:4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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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30
js
發信站: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bbs.csie.ncu.edu.tw )
> ==>> 從以前到現在,沒有一件操體能不成傷、罰掃廁所的學校或老師,被司法認定傷害
> 罪或違法體罰成立。
>
----- 不, 是從來沒有一件這樣的司法案子.
      原因不是這樣做合法, 而是沒有人有精神去認真計較老師這種小惡.
      甚至, 我也相信, 即使這樣的東西成了案子, 也可能以微罪不舉終結.
      滿足於不舉的老師, 安啦!
Wed Jan 10 21:51:1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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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31
js
發信站: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bbs.csie.ncu.edu.tw )
> ==>> ※ 引述《rocling.bbs@bbs.cis.nctu.edu.tw (閒 閒 海 風)》之銘言:
> > 跟這比起來 你的學生作業不交真是他媽的雞毛蒜皮到了極點
> 所以這雞毛蒜皮到了極點的作業不交的行為就不管他了?
>
----- 要管, 要認真地管, 要認真而合法地管.
Wed Jan 10 21:52:5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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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32

發信站: KKCITY (kkcity.com.tw )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銘言:
> > 大部分的人都好逸惡勞,也不喜歡髒亂;所以要求做體能與勞動
> > 服務,本質上就具有強制性質。
> ---- 不具教育意義的強制性質, 一旦沒有強制, 這些人就不再做無償的灑掃.
>      這就是我們的教育.
>      剩下的問題就是, 高中以前假教育之名行無償勞動之實的謊言, 要不要揭穿?

不知道你的意思是什麼?是說學校該花錢雇工掃廁所,還是不能要求學生
勞動服務?

如果是前者,公立學校沒錢,不是學校的錯。如果是後者,常把「依校規
處理」掛嘴上的js教授,應該知道差不多所有體制內的學校都將勞動服務
納為管教或懲戒的明文規範之一。

有些蠢貨老嚷嚷「要按規定處理」。真按規定處理,他又有話說。
--
┌─────KKCITY─────┐─┐KKADSL六星級優質連線服務
         bbs.kkcity.com.tw          └─ 馬上申請帶你上網環遊全世界!
└──From:219.68.20.77       ──┘ KKADSL http://adsl.kkcity.com.tw 
Wed Jan 10 22:58:1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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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33
阿卡菲爾
發信站: 中山計中美麗之島 (bbs.nsysu.edu.tw )
> ==> 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 的文章中提到:
> > ==>> > ※ 引述《rocling.bbs@bbs.cis.nctu.edu.tw (閒 閒 海 風)》之銘言:
> > 所以這雞毛蒜皮到了極點的作業不交的行為就不管他了?
> >
> ----- 要管, 要認真地管, 要認真而合法地管.
認真而合法地管之後如果依舊無效,
那這雞毛蒜皮到了極點的作業不交的行為是不是就不管他了?
Wed Jan 10 23:24:5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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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34

發信站: KKCITY (kkcity.com.tw )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銘言:
> > 從以前到現在,沒有一件操體能不成傷、罰掃廁所的學校或老師,被司法認定傷害
> > 罪或違法體罰成立。
> ----- 不, 是從來沒有一件這樣的司法案子.
>       原因不是這樣做合法, 而是沒有人有精神去認真計較老師這種小惡.
>       甚至, 我也相信, 即使這樣的東西成了案子, 也可能以微罪不舉終結.
>       滿足於不舉的老師, 安啦!

就如同有些教授斷章取義、片段回應這種很難改掉的小惡,很少有人認真去計較。
甚至,我也相信,即使這種風格被一再的質疑,也可能被以當沒看到終結。
滿足於看不到的教授,安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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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Jan 10 23:47:5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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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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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nspector ( )》之銘言:
> 其實只要反問一句話就夠了:最好是你的小孩不光不寫作業,而且偷改聯絡簿
> 六七次、家裡學校兩邊騙十幾次,如是以月計。你還覺得是雞毛蒜皮的小事。
> 不能動他唷∼否則等同暴力討債。
> 以矯正行為偏差為目的的懲罰不等於違法體罰,更不是暴力討債。高院的判解
> 已經說明,只要懲戒出自於教育目的、合乎廣義的比例原則、能為社會多數人
> 所接受,即難謂不當。前篇已述,不重複。
> 至於你以下說的那些,只能說或許那些學校考量到學生前途,不想讓他們留下
> 人生污點。不過既然各位堅持,我會肯定若遇到這種情況,一定優先送交警察
> 或司法單位處理。

 我吃宵夜吃的很撐,睡不著來回個文:

 我一直覺得,高院89年的判決對一個熟悉法律的人來說應該是在眼熟不過的標準了。
 我之前曾提過的主張其實就是那麼一套。

 但是很妙的事情是,何謂「符合教育目的」?
 就如同我之前引用過,侯文詠先生的話語「玉不琢不成器到底是一種真理,還是不堪
 檢驗的信仰?」
 萬一,我說萬一,法官是吃豬狗(pigdog,台灣大學李茂生教授)那一套的,那你會
 累死—因為首先你得證明你這一打對學生會有正面的幫助,然後你還得證明這一打就
 跟接種預防針一樣可以「凍」很久。完蛋了,你怎麼跟法官掛保證?

 問題就出在「教育目的」到底是個什麼東西?
 你那個教育目的的射程(有效範圍)到底多大?

 最後,如果一直講「愛」的話,我想  豬狗大人的話可以給大家一點啟發:

    以往的少年在司法程序中被視為是被愛的對象,他沒有理由去拒絕成人的愛,甚
至於當他拒絕成人的「愛的規訓」時,會被認為是無藥可救。同樣的一句話也可以用
來解釋贖罪的司法中的少年地位。也就是說,少年沒有理由去拒絕成人的贖罪,當他
拒絕時,就會被認為是不知好歹。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從舊法到新法,少年始終就
是處於被支配的地位。他從來沒有在司法的溝通中擁有過主動的可視性,而在系統
(文脈)中擁有一定的地位,能夠主動地展現自己,並且被對方看得到的這一件事情,
是參與系統運作的最基本要素。
    如此說來,倒不如不要採贖罪的司法,而改採由純純的愛轉變成痛切的恨時所形
構出來的少年刑事司法,還比較能夠肯認少年的存在。因為在這個時候成人們至少將
少年當成溝通的對象,而要求其負起做為溝通的一造的(刑事)責任。一些警政系列
的學者批判新的少年事件處理法的時候,正是基於這個理由,而主張少年仍舊應該負
起刑事責任。不過,我認為這僅是上述「犯罪少年為被害人」這類的虛偽標語的副作
用而已,這些學者的本意並不是真的想要把少年當成溝通的對象,因為他們根本就是
想片面地、強制地將刑事責任歸諸於少年身上,而在論述時為了合理化自己的說法,
於是利用了「少年是被害人」這一類主張的非現實性而已。
    我是想透過對於少年的過去犯罪事實的原因分析以及操作,利用倒裝句的手法,
轉變做為溝通的一造的成人的地位,但是這種手法僅能適用於成人,對於做為溝通的
另一造的少年,則未必能產生改變地位的作用。如果硬要將這種論述的效力範圍擴張
到少年身上,那少年就會成為「被贖罪」的對象,一種單方面接受成人善意或歉意的
對象。而且這也會產生副作用,會使得少年處於更悲慘的境界。

 (李茂生,後現代犯罪學的啟示與少年事件處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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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Jan 11 03:26:0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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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36
js
發信站: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bbs.csie.ncu.edu.tw )
> ==>>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銘言:
> >      剩下的問題就是, 高中以前假教育之名行無償勞動之實的謊言, 要不要揭穿?
> 不知道你的意思是什麼?是說學校該花錢雇工掃廁所,還是不能要求學生
> 勞動服務?
> 如果是前者,公立學校沒錢,不是學校的錯。如果是後者,常把「依校規
> 處理」掛嘴上的js教授,應該知道差不多所有體制內的學校都將勞動服務
> 納為管教或懲戒的明文規範之一。
> 有些蠢貨老嚷嚷「要按規定處理」。真按規定處理,他又有話說。
>
---- 蠢貨從不去注意自己定的規定有沒有違法上層法律.
     如果今天全台灣的中小學生拒絕打掃, 你怎麼說?
     你有沒有聽過大學工讀生掃地的? 為什麼高中以下不一樣?
     你有沒有聽過公司職員要打掃的?
     你可能不知道, 在民國四十幾年的時候, 還有全國軍公教的勞動日,
     學校老師要到公園掃地通水溝. 真是the good old days.
Thu Jan 11 07:45:3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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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37
js
發信站: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bbs.csie.ncu.edu.tw )
> ==>> > ==> 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 的文章中提到:
> >     要管, 要認真地管, 要認真而合法地管.
> 認真而合法地管之後如果依舊無效,
> 那這雞毛蒜皮到了極點的作業不交的行為是不是就不管他了?
>
---- 無效, 就要改進管的辦法; 繼續無效, 繼續改進.
     就是不能不管, 也不能違法地管.
Thu Jan 11 07:47:1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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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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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銘言:
> > 不知道你的意思是什麼?是說學校該花錢雇工掃廁所,還是不能要求學生
> > 勞動服務?
> > 如果是前者,公立學校沒錢,不是學校的錯。如果是後者,常把「依校規
> > 處理」掛嘴上的js教授,應該知道差不多所有體制內的學校都將勞動服務
> > 納為管教或懲戒的明文規範之一。
> > 有些蠢貨老嚷嚷「要按規定處理」。真按規定處理,他又有話說。
> ---- 蠢貨從不去注意自己定的規定有沒有違法上層法律.
>      如果今天全台灣的中小學生拒絕打掃, 你怎麼說?

連違「反」的都打錯字的蠢貨,難怪不知道。

....民國四十一年訂頒「各級學校加強生產訓練及勞動服務實施綱要」,民國
四十三年台灣省教育廳訂頒「台灣省各級學校推行勤勞服務運動實施辦法」,
「學生課外勞動服務辦法」等,目的在使勞動生產、勤勞服務形成一種風氣,
發揮服務精神。......至於大學階段,係在追求研究高深的學問,而甚少學校
實施此項環境整潔訓練。

  大學實施服務教育的勞動訓練課程,以東海大學為最早和最有名聲,該校
自民國44年開始實施「勞作教育」已有45年歷史,設有勞作教育處和中英文對
照的「勞作護照」制度,可抵免國外學校要求的社區服務,實踐大學也於民國
47年跟進實施。民國87年起台大、中原、元智、成大等大學,也將「勞動服務
課」列為「通識教育」必修課,凡是沒有修畢的學生就不能畢業,畢業成績單
上列有「勞動服務課」的成績,申請國內外學校或求職,多少也都會有幫助。
勞動服務課的課程內容,包括青少年服務、擔任教養院義工、山地鄉服務、病
房關懷、校園清掃、校外街道社區清潔等工作。

http://w2.nioerar.edu.tw:82/Query/epaper_text.phtml?id=20

>      你有沒有聽過大學工讀生掃地的? 為什麼高中以下不一樣?
>      你有沒有聽過公司職員要打掃的?

有。

當然白目到以「法律沒規定」為由,不甩老闆的要求或暗示者例外。

>      你可能不知道, 在民國四十幾年的時候, 還有全國軍公教的勞動日,
>      學校老師要到公園掃地通水溝. 真是the good old days.

所以,你幫忙得到勞動服務不是體罰的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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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Jan 11 17:41:1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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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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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VVF ( )》之銘言:
>  我吃宵夜吃的很撐,睡不著來回個文:

感謝VVVF的指教。板上諸位,就數您益我良多。

總結這段時間以來的討論結果,就是:未傷害學生身體健康的體適能訓練與
勞動服務,屬合理管教可用的方式,沒有體罰的問題。前者教師比較不必花
時間盯,但對學生個別情況須清楚掌握,以免不小心超越學生體能極限造成
傷害。後者須費神學生是否確實完成,但不會有運動傷害的問題。

迄今,個人發現就是強度最高、且沒有體罰問題的方法,就是掃廁所。

尤記得二次家訪,我當面告知家長:以後孩子的聯絡簿只能用原子筆寫,有
任何塗改必須要老師蓋章才算數;只要家裡確實檢查聯絡簿,他就沒有欺騙
的空間。實施下去,他大概乖了一個禮拜。

一周後的禮拜一,聯絡簿的第二條作業是「訂簽數卷(八)兩張」,第三條
是「訂簽國卷複習四」。他第三條塗改重寫,主動找我蓋章,我把章蓋在第
三條的塗改處上。才想著「孺子可教,這傢伙上路了」,不料好戲在後頭。

禮拜二,我跟他要考卷訂簽,他只交出國數卷各一。問他另一張數卷咧?答
「放家裡」。長期和他相處的直覺告訴我:有鬼∼檢查聯絡簿,果不其然,
昨天沒有任何塗改的第二條-數卷(八)兩張的「兩」字,出現立可帶痕跡
!當我第一次訊問:「你數卷還有一張沒訂正,是不是塗改聯絡簿,所以家
裡不知道?」時,他還神色自若的指著第三行:「沒有啊∼我昨天就有改了
,有找你蓋章啊∼」

我差點被呼攏過去。盯著聯絡簿,好一會兒回過神:

「不對!天才,你給我過來∼我說過你每個塗改都要我蓋章。你只有第三
行有蓋,第二行沒有,根本就是新改的!」

逼問之下,他才承認:在課後班偷偷將「兩」改成「一」,回去應付家長。
老子看到第三行我的章,沒有特別的懷疑,事後他再將「一」改成「兩」。

這小子精吧?原來前一天主動找我蓋章的動作,是為了隔天佈局。很多大人
欺騙的技巧,可能還不及這位天才「深謀遠慮」。

之前就跟他下說過:再騙,就找間全校最髒的廁所給你掃。午休鐘響,叫他
把飯菜先打好,交代所有人不准看熱鬧,安靜吃自己的飯,否則就幫忙清。
在衛生股長的帶領下,來到一間投籃不進、炸彈開花的廁所:

「喏∼水桶、抹布和塑膠袋在這,清吧∼」

「............好....好噁心耶∼」

「廢話∼乾淨還用得著掃?清一清快回去吃飯,否則只好吃冷飯咧∼」

過程不詳述,總之要求到一滴不漏。好容易清了快廿分鐘,恰巧這個月他輪
值抬餐,回來又得抬餐下樓。回來後蹲在我旁邊吃冷飯,一把眼淚一把鼻涕
。我說:「做一件壞事,拿一件好事來抵,公平啊。負責掃這間廁所的班級
,一定很感謝你這位『聖誕老人』的幫忙。」他啜泣不語。

我問:「之前有人說如果打手心和掃廁所選一個,寧願選打手心;你當時說
不知道,現在呢?」

「嗚......我寧願挨揍∼」

「ㄟ∼老師不喜歡打人。可是不打有不打的辦法。掃廁所和寫作業,你以後
要選哪樣?」

「嗚......寫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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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Jan 11 18:09:4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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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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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銘言:
> ---- 蠢貨從不去注意自己定的規定有沒有違法上層法律.
>      如果今天全台灣的中小學生拒絕打掃, 你怎麼說?
>      你有沒有聽過大學工讀生掃地的? 為什麼高中以下不一樣?
>      你有沒有聽過公司職員要打掃的?
>      你可能不知道, 在民國四十幾年的時候, 還有全國軍公教的勞動日,
>      學校老師要到公園掃地通水溝. 真是the good old days.

白癡從不注意自己的話是否合乎邏輯
你有聽過高中以下老師上班時間上網在bbs上嘴炮?  為何大學教授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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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Jan 11 20:17:5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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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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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銘言:
> > 認真而合法地管之後如果依舊無效,
> > 那這雞毛蒜皮到了極點的作業不交的行為是不是就不管他了?
> ---- 無效, 就要改進管的辦法; 繼續無效, 繼續改進.
>      就是不能不管, 也不能違法地管.
既然你不能不管違法體罰的事
那是不是該改一改你在板上「教育蠢貨」的方式?
無效嘛∼∼∼∼

蠢貨只會叫人家改   自己卻一直用無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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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Jan 11 20:22:2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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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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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銘言:
> > ---- 無效, 就要改進管的辦法; 繼續無效, 繼續改進.
> >      就是不能不管, 也不能違法地管.
> 既然你不能不管違法體罰的事
> 那是不是該改一改你在板上「教育蠢貨」的方式?
> 無效嘛∼∼∼∼
> 蠢貨只會叫人家改   自己卻一直用無效的方法
>
----- 不要急嘛, 百年樹人嘛!
Fri Jan 12 07:24:4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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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43
js
發信站: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bbs.csie.ncu.edu.tw )
> ==>> ....民國四十一年訂頒「各級學校加強生產訓練及勞動服務實施綱要」,民國
> 四十三年台灣省教育廳訂頒「台灣省各級學校推行勤勞服務運動實施辦法」,
> 「學生課外勞動服務辦法」等
>
---- 41年, 43年, 綱要, 辦法, ....你有沒有感覺哪裡不對勁?
>
>   大學實施服務教育的勞動訓練課程,以東海大學為最早和最有名聲,該校
> 自民國44年開始實施「勞作教育」已有45年歷史,設有勞作教育處和中英文對
> 照的「勞作護照」制度,可抵免國外學校要求的社區服務,實踐大學也於民國
> 47年跟進實施。民國87年起台大、中原、元智、成大等大學,也將「勞動服務
> 課」列為「通識教育」必修課,凡是沒有修畢的學生就不能畢業,畢業成績單
> 上列有「勞動服務課」的成績,申請國內外學校或求職,多少也都會有幫助。
> 勞動服務課的課程內容,包括青少年服務、擔任教養院義工、山地鄉服務、病
> 房關懷、校園清掃、校外街道社區清潔等工作。
>
---- 東海的勞動服務當年極具代表性, 但已一路式微. 近年幾所有樣學樣(姑不論
     真正動機為何)的大學則因為時代背景早已不同, 執行大打折扣. 以台大為例,
     新生傻不拉機還可使喚使喚, 一旦搞清楚狀況後就完了. 搞到後來, 參加
     園遊會系上擺攤也算時數, 會才藝的參加一些演奏助興的鳥活動也算時數.
     學校強迫這些, 學生不敢從法律面公開挑戰, 於是設法敷衍逃避喬東ㄠ西.
     這種假教育之名的違法規定, 不但喪失教育目的, 反而養成學生陽奉陰違
     規定是屁的惡習.
Fri Jan 12 08:27:0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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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44

發信站: KKCITY (kkcity.com.tw )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銘言:
> > ....民國四十一年訂頒「各級學校加強生產訓練及勞動服務實施綱要」,民國
> > 四十三年台灣省教育廳訂頒「台灣省各級學校推行勤勞服務運動實施辦法」,
> > 「學生課外勞動服務辦法」等
> ---- 41年, 43年, 綱要, 辦法, ....你有沒有感覺哪裡不對勁?

你想說這是行政規章,所以不算數?

大法官釋字第三十八號解釋:....所謂依據法律者,係以法律為審判之主要
依據,並非除法律以外,與憲法或法律不相牴觸之有效規章均行排斥不用。

你還想說什麼?

> ---- 東海的勞動服務當年極具代表性, 但已一路式微. 近年幾所有樣學樣(姑不論
>      真正動機為何)的大學則因為時代背景早已不同, 執行大打折扣. 以台大為例,
>      新生傻不拉機還可使喚使喚, 一旦搞清楚狀況後就完了. 搞到後來, 參加
>      園遊會系上擺攤也算時數, 會才藝的參加一些演奏助興的鳥活動也算時數.
>      學校強迫這些, 學生不敢從法律面公開挑戰, 於是設法敷衍逃避喬東ㄠ西.
>      這種假教育之名的違法規定, 不但喪失教育目的, 反而養成學生陽奉陰違
>      規定是屁的惡習.

這只是再次證明我講的人性本好逸惡勞而已,證明勞動服務非法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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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 Jan 12 18:49:4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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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45
閒 閒 海 風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bbs.cis.nctu.edu.tw )
==> 在 chinan1@yahoo.com.tw (chinan)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rocling.bbs@bbs.cis.nctu.edu.tw (閒 閒 海 風)》之銘言:
> > 要是你公司客戶不光拖延上千萬的貨款 而且訂單改了六七次
> > 如是以年計 你會去打客戶嗎?
> > 不就是暴力討債!!!????
> > 跟這比起來 你的學生作業不交真是他媽的雞毛蒜皮到了極點
> 所以這雞毛蒜皮到了極點的作業不交的行為就不管他了?

要管也要照法令照規矩管啊!!!!
怎麼可能讓你用違法的手段去管!!!!????!!!!!????
Sat Jan 13 18:14:2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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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46
閒 閒 海 風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bbs.cis.nctu.edu.tw )
==> 在 Inspector@kkcity.com.tw ( )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rocling.bbs@bbs.cis.nctu.edu.tw (閒 閒 海 風)》之銘言:
> > 其實只要反問一句話就夠了:
> 如果你礙於面子不方便回答,我就公開問了:
> 有誰認為如果他小孩這樣,還認為是雞毛蒜皮小事的網友,讚聲一下。
> 容我先大膽下句結論:不會哪個正常人會覺得他小孩這樣會是小事,包括你
> 在內。這不會有錯。你的嘴砲看起來雖然偏激,但應該是個正常人。

我覺得小孩子不交作業是雞毛蒜皮小事
不代表不會去處罰他 但我不會去打他
我還得教小孩打球碰到別人犯規 要抗議 去爭取罰球 但不要在球場打架!

這哪有甚麼面子問題!?
我覺得教師違法體罰比小孩不交作業嚴重
但我都不去打老師了 怎麼還會去打小孩?

我覺得你拼命要擁抱違法體罰 你的嘴砲 看起來不但是偏激 更像是一個小人
但我都不想去打你 只想把你趕出教育界 我怎麼還會去打小孩?
Sat Jan 13 18:20:1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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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47
r298764
發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yahoo.com.tw )
※ 引述《bazabaza.tw@yahoo.com.tw (紅鬍子)》之銘言:
> ※ 引述《altec753w@yahoo.com.tw (r298764)》之銘言:
> > ※ 引述《chinan1@yahoo.com.tw (chinan)》之銘言:
> >
> >
> > 那麼那些放牛班的學生又何必去學校?
>
> 放牛班的學生確實不應該去一般學校
> 他們應該去有專長訓練或是能符合他們志趣的地方
> 可是法律就規定學生需要受九年國教
> 本來六年就很苦了
> 還要受苦九年
> 現在又有些神經病的
> 要讓他們受苦十二年
> 他們根本不該去學校

講白一點不是升學班的其實就是放牛班,
放牛班是多數學生,
智能不足者有特教班去教,
大多數學生智商都大同小異,
並非缺乏能力唸大學,
每個人學習方法的偏好不同,
教師也犯不著破壞自己形象拿出打罵的極端方法來處理

>
> > 他們最需要一流老師去教,
>
> 一流的老師標準為何呢
>
> > 結果老師擺明不想教他們,
> > 資源都給少數幾班升學班,
> > 看來得實施美國那種學生平均成績
> > 未達標準就開除校長與老師的方法,
> > 以免大多數學生被犧牲掉,
> > 被必須(是必須不是應該喔,
> > 老師有領薪水不是當義工)幫助他們的老師歧視
> > 搞的很自卑甚至去黑社會找溫暖,
> > 他們家長還呆呆繳稅付老師的薪水,
> > 學生其實知道哪個老師關心他哪些只是敷衍,
> > 體罰的老師很多只是便宜行事懶的去管學生問題出在哪,
> > 學生年輕不知道長大後回想也會知道,
> > 老師與其自己犧牲形象搞體罰,
> > 還不如爭取輔導室訓導處加強功能統一處理問題學生
>
> 大多數的學生被犧牲掉
> 通常是因為有惡劣的學生在其中破壞教室秩序的關係
> 否則教師通常會以大多數的學生為教學進度的指標

搗蛋學生集中送輔導室訓導處,
不需教師上課時處理,
學業程度差距很明顯的課程可以依課程分班,
如數學課分幾個等級,
未達標準下學期繼續唸同一級數學課或去暑修,
學生不需以班為單位,
改成學分制,
反正現在老師還是嫌一個班學生太多管不來,
如果導師無功能不想關心學生問題
那學生也沒必要一直跟著同一個班級上課,
以免一直在同一班被某個老師打罵嘲諷,
影響同學間的人際關係更不想上學,
既然是打基礎的時候
暑期輔導課應該以輔導成績差的學生為主,
而非相反,
真正日後的學術人才不是靠中小學時的補習,
不是往學術發展的多數人也不需從小整天卡在學業上
Sat Jan 13 18:37:3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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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48

發信站: KKCITY (kkcity.com.tw )
※ 引述《rocling.bbs@bbs.cis.nctu.edu.tw (閒 閒 海 風)》之銘言:
> ==> 在 Inspector@kkcity.com.tw ( ) 的文章中提到:
> > 如果你礙於面子不方便回答,我就公開問了:
> > 有誰認為如果他小孩這樣,還認為是雞毛蒜皮小事的網友,讚聲一下。
> > 容我先大膽下句結論:不會哪個正常人會覺得他小孩這樣會是小事,包括你
> > 在內。這不會有錯。你的嘴砲看起來雖然偏激,但應該是個正常人。
> 我覺得小孩子不交作業是雞毛蒜皮小事

你似乎刻意看錯問題在回應咧:

最好是你的小孩不光不寫作業,而且偷改聯絡簿六七次、家裡學校兩邊騙十
幾次,如是以月計。你還覺得是雞毛蒜皮的小事。

> 不代表不會去處罰他 但我不會去打他
> 我還得教小孩打球碰到別人犯規 要抗議 去爭取罰球 但不要在球場打架!
> 這哪有甚麼面子問題!?
> 我覺得教師違法體罰比小孩不交作業嚴重
> 但我都不去打老師了 怎麼還會去打小孩?
> 我覺得你拼命要擁抱違法體罰 你的嘴砲 看起來不但是偏激 更像是一個小人
> 但我都不想去打你 只想把你趕出教育界 我怎麼還會去打小孩?

出於教育目的+符合比例原則+手段能為社會大眾所接受的懲罰,即非違法
體罰,這是我陳述的重點。你的「覺得」只能說莫名奇妙、雞同鴨講。還有
,你「想」如何我管不著,用酸一點的話說就是:做得到再說吧,否則只是
罵爽的口水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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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Jan 13 20:35:5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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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49
閒 閒 海 風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bbs.cis.nctu.edu.tw )
==> 在 Inspector@kkcity.com.tw ( )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rocling.bbs@bbs.cis.nctu.edu.tw (閒 閒 海 風)》之銘言:
> > 我覺得小孩子不交作業是雞毛蒜皮小事
> 你似乎刻意看錯問題在回應咧:
> 最好是你的小孩不光不寫作業,而且偷改聯絡簿六七次、家裡學校兩邊騙十
> 幾次,如是以月計。你還覺得是雞毛蒜皮的小事。

你這蠢貨是刻意看錯在回應咧
我的小孩是不會不寫作業又到處亂騙
如果他真的這樣惡搞 我也只會處罰他 不會打他!
我的家規本來就沒有打小孩這檔事!

我之前當預官 都不去打兵 兵就算頑劣 我也不能體罰他啊!
我現在當主管 都不去打部屬 部屬就算頑劣 我也不能體罰他啊!
看到你們這些無恥教師 我也不會去打老師 你們這些無恥之徒再賤 我也不能打你啊!
你們這些賤貨再頑劣 我都不去打了 難道我還去打自己的小孩?
難不成我不疼自己小孩 反而疼你們這些賤貨??!!
Sun Jan 14 11:22:1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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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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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nspector ( )》之銘言:
> 最好是你的小孩不光不寫作業,而且偷改聯絡簿六七次、家裡學校兩邊騙十
> 幾次,如是以月計。你還覺得是雞毛蒜皮的小事。
  我認為孩子有欺騙的行為,一定有原因,可能因為害怕 ... 別說孩子了,
  大人都成天地在騙人,如果欺騙已成習慣,那就表示說受傷很深,那得用
  特殊的方式幫他療傷嚕,也許是加倍的愛心、耐心,總之故事不是從現在
  才開始的,用眼前的行為斷定孩子的人格價值不是很公平。
> 出於教育目的+符合比例原則+手段能為社會大眾所接受的懲罰,即非違法
> 體罰,這是我陳述的重點。你的「覺得」只能說莫名奇妙、雞同鴨講。還有
> ,你「想」如何我管不著,用酸一點的話說就是:做得到再說吧,否則只是
> 罵爽的口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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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51

發信站: KKCITY (kkcity.com.tw )
※ 引述《rocling.bbs@bbs.cis.nctu.edu.tw (閒 閒 海 風)》之銘言:
> ==> 在 Inspector@kkcity.com.tw ( ) 的文章中提到:
> > 你似乎刻意看錯問題在回應咧:
> > 最好是你的小孩不光不寫作業,而且偷改聯絡簿六七次、家裡學校兩邊騙十
> > 幾次,如是以月計。你還覺得是雞毛蒜皮的小事。
> 你這蠢貨是刻意看錯在回應咧

來點正經的吧。我問的是誰會把自己小孩不寫作業+長期屢次欺騙當成小事,你
前面卻只敢著墨於「不寫作業」回應。你以為別人不會看前文,口水喇賽就可以
混過去的是吧?

> 我的小孩是不會不寫作業又到處亂騙
> 如果他真的這樣惡搞 我也只會處罰他 不會打他!
> 我的家規本來就沒有打小孩這檔事!

哦?那來點具體建議,你會怎麼罰?別學我的招數:掃廁所喔∼

> 我之前當預官 都不去打兵 兵就算頑劣 我也不能體罰他啊!
> 我現在當主管 都不去打部屬 部屬就算頑劣 我也不能體罰他啊!

別忘記軍隊和公司能用、有用的手段,學校無法比照。如果可以完全比照,我舉
雙手雙腳贊同一下都不要打。

> 看到你們這些無恥教師 我也不會去打老師 你們這些無恥之徒再賤 我也不能打你啊!
> 你們這些賤貨再頑劣 我都不去打了 難道我還去打自己的小孩?
> 難不成我不疼自己小孩 反而疼你們這些賤貨??!!

哈∼論理詞窮的人,才會動用人身攻擊的步數,你洩底囉∼喔對了,你要講法,
該知道刑法第第309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我也不會打你
,只會把文留底,寄給貴站版主處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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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Jan 14 14:07:2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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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52
此次停站7天,進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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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nspector@kkcity.com.tw ( )》之銘言:
> ※ 引述《rocling.bbs@bbs.cis.nctu.edu.tw (閒 閒 海 風)》之銘言:
> > 你這蠢貨是刻意看錯在回應咧
> 來點正經的吧。我問的是誰會把自己小孩不寫作業+長期屢次欺騙當成小事,你
> 前面卻只敢著墨於「不寫作業」回應。你以為別人不會看前文,口水喇賽就可以
> 混過去的是吧?
> > 我的小孩是不會不寫作業又到處亂騙
> > 如果他真的這樣惡搞 我也只會處罰他 不會打他!
> > 我的家規本來就沒有打小孩這檔事!
> 哦?那來點具體建議,你會怎麼罰?別學我的招數:掃廁所喔∼
> > 我之前當預官 都不去打兵 兵就算頑劣 我也不能體罰他啊!
> > 我現在當主管 都不去打部屬 部屬就算頑劣 我也不能體罰他啊!
> 別忘記軍隊和公司能用、有用的手段,學校無法比照。如果可以完全比照,我舉
> 雙手雙腳贊同一下都不要打。
> > 看到你們這些無恥教師 我也不會去打老師 你們這些無恥之徒再賤 我也不能打你啊!
> > 你們這些賤貨再頑劣 我都不去打了 難道我還去打自己的小孩?
> > 難不成我不疼自己小孩 反而疼你們這些賤貨??!!
> 哈∼論理詞窮的人,才會動用人身攻擊的步數,你洩底囉∼喔對了,你要講法,
> 該知道刑法第第309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我也不會打你
> ,只會把文留底,寄給貴站版主處理而已。


    法務部的網頁有提到一個判例  公然侮辱一個字一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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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Jan 14 22:48:4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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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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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UN.bbs@bbs.csie.ncku.edu.tw (此次停站7天,進步了)》之銘言:
> ※ 引述《Inspector@kkcity.com.tw ( )》之銘言:
> > 來點正經的吧。我問的是誰會把自己小孩不寫作業+長期屢次欺騙當成小事,你
> > 前面卻只敢著墨於「不寫作業」回應。你以為別人不會看前文,口水喇賽就可以
> > 混過去的是吧?
> > 哦?那來點具體建議,你會怎麼罰?別學我的招數:掃廁所喔∼
> > 別忘記軍隊和公司能用、有用的手段,學校無法比照。如果可以完全比照,我舉
> > 雙手雙腳贊同一下都不要打。
> > 哈∼論理詞窮的人,才會動用人身攻擊的步數,你洩底囉∼喔對了,你要講法,
> > 該知道刑法第第309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我也不會打你
> > ,只會把文留底,寄給貴站版主處理而已。
>     法務部的網頁有提到一個判例  公然侮辱一個字一萬。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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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4
> 5
如果是真是公然侮辱一個字一萬,那位rocling搞不好已經累積幾百萬了∼
罵違法老師,結果自己也違法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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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Jan 14 23:50:4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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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54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發信站: KKCITY (kkcity.com.tw )
※ 引述《ddack ( )》之銘言:
> ※ 引述《GUN.bbs@bbs.csie.ncku.edu.tw (此次停站7天,進步了)》之銘言:
> > ※ 引述《Inspector@kkcity.com.tw ( )》之銘言:
> >     法務部的網頁有提到一個判例  公然侮辱一個字一萬。
> 如果是真是公然侮辱一個字一萬,那位rocling搞不好已經累積幾百萬了∼
> 罵違法老師,結果自己也違法  唉

    有趣的是 提告的人 要先承認自己是違法體罰的老師
--
  台灣的亂源在媒體與政客
              媒體與政客會成亂源的原因在教育
  關心教育 支持教育改革 才是擺脫此混亂的的根本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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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 Jan 15 10:26:0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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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55
此次停站7天,進步了
發信站: 成大資工_BBS (bbs.csie.ncku.edu.tw )
※ 引述《kevinjl@kkcity.com.tw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引述《ddack ( )》之銘言:
> > 如果是真是公然侮辱一個字一萬,那位rocling搞不好已經累積幾百萬了∼
> > 罵違法老師,結果自己也違法  唉
>     有趣的是 提告的人 要先承認自己是違法體罰的老師


    哪個國家法律規定要提告前  要先自己承認什麼的??

    (法律的緘默權)

--
oRigiN: BBS(140.116.246.178)
                bbs.csie.ncku.edu.tw   FrOm:59-121-155-204.dynamic.hinet.net
Mon Jan 15 12:11:0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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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56

發信站: KKCITY (kkcity.com.tw )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引述《ddack ( )》之銘言:
> > 如果是真是公然侮辱一個字一萬,那位rocling搞不好已經累積幾百萬了∼
> > 罵違法老師,結果自己也違法  唉
>     有趣的是 提告的人 要先承認自己是違法體罰的老師
看來還是你PO的文比較有趣
你可回去找找他的文章
看看他罵的人是不是只有違法體罰的老師
再說  公然侮辱違法體罰的老師  這種行為不違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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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 Jan 15 19:51:4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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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57
閒 閒 海 風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bbs.cis.nctu.edu.tw )
==> 在 Inspector@kkcity.com.tw ( ) 的文章中提到:
> 你們還沒發現問題在哪啊?退一百步講,今天就算我將各位口誅筆伐的「打手
> 心權」給扔垃圾筒,體罰與管教的界線一樣很模糊啊。要他體能做到汗流浹背
> 滿臉通紅,違法了嗎?罰勞動服務掃廁所,學生嫌廁所臭、噁心,是體罰嗎?

你真的沒發現問題在哪

體罰案例 可能只有少數要澄清定義 有所爭議
其它大部份都很明顯是違法罪行
而這有爭議的案件 到法院澄清就可以了

但無恥不肖的不適任教師 卻是要拿幾件特例
要為其它大部份罪證確鑿的違法罪行護航
這些無恥的小人 哪裡還有甚麼是非道德的觀念啊...
Tue Jan 16 00:25:1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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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58
r298764
發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yahoo.com.tw )
※ 引述《bazabaza.tw@yahoo.com.tw (紅鬍子)》之銘言:
> ※ 引述《altec753w@yahoo.com.tw (r298764)》之銘言:
> > ※ 引述《bazabaza.tw@yahoo.com.tw (紅鬍子)》之銘言:
> >
> > 講白一點不是升學班的其實就是放牛班,
> > 放牛班是多數學生,
> > 智能不足者有特教班去教,
> > 大多數學生智商都大同小異,
> > 並非缺乏能力唸大學,
> > 每個人學習方法的偏好不同,
> > 教師也犯不著破壞自己形象拿出打罵的極端方法來處理
>
>
> 升學的壓力來自於家長
> 如果家長不以升學率來選擇學校
> 自然不會有升學壓力
> 教師也不用以成績來懲罰學生
> 至於上課秩序方面
> 學生的學習方法偏好不同
> 有人喜歡安靜
> 有人喜歡活潑
> 你叫老師怎麼&#25934;呢
> 不是配合大部分
> 就是以自己的方式&#25934;
> 一定會有學生不能適應配合
> 上課遇到不合作的
> 一個不合作
> 會影響到其他人
> 請他離開教室嗎
> 當然不行
> 你有什麼好方法呢
>
>我國中同學在國中當訓導主任,
他的部落格寫說沒有不能教的學生等等,
他算是好脾氣的人,
所以搗蛋講不聽的學生一律集中去訓導室或輔導室報到,
還是有人願意專門輔導這些學生的,
升學壓力只怕是很多補習班在炒作,
以後沒有想做研究工作的人
其實也不需去第一志願的學校
Tue Jan 16 23:39:2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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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59
chinan
發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yahoo.com.tw )
※ 引述《altec753w@yahoo.com.tw (r298764)》之銘言:
> 搗蛋學生集中送輔導室訓導處,
> 不需教師上課時處理,


如果搗蛋的程度還可接受,當然「不需教師上課時處理」,也沒有教師閒到想去處理;但若已搗蛋到影響上課,「不需教師上課時處理」?

其實仔細想想,這社會不就是一個少數人做亂影響多數人的狀況嗎?


> 學業程度差距很明顯的課程可以依課程分班,
> 如數學課分幾個等級,
> 未達標準下學期繼續唸同一級數學課或去暑修,
> 學生不需以班為單位,
> 改成學分制,
> 反正現在老師還是嫌一個班學生太多管不來,
> 如果導師無功能不想關心學生問題
> 那學生也沒必要一直跟著同一個班級上課,
> 以免一直在同一班被某個老師打罵嘲諷,
> 影響同學間的人際關係更不想上學,
> 既然是打基礎的時候
> 暑期輔導課應該以輔導成績差的學生為主,
> 而非相反,
> 真正日後的學術人才不是靠中小學時的補習,
> 不是往學術發展的多數人也不需從小整天卡在學業上


很巧,以上和我「倡導」的方向大約雷同:簡單的說,不想上課就不必到學校來了,有一天想上課了,學校永遠歡迎你。

但這是「理想」,短時間內看不到;所以教師的困境依然存在。
Wed Jan 17 22:00:3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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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60
r298764
發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yahoo.com.tw )
※ 引述《chinan1@yahoo.com.tw (chinan)》之銘言:
> ※ 引述《altec753w@yahoo.com.tw (r298764)》之銘言:
> > 搗蛋學生集中送輔導室訓導處,
> > 不需教師上課時處理,
>
>
> 如果搗蛋的程度還可接受,當然「不需教師上課時處理」,也沒有教師閒到想去處理;但若已搗蛋到影響上課,「不需教師上課時處理」?
>
> 其實仔細想想,這社會不就是一個少數人做亂影響多數人的狀況嗎?
>
>把吵鬧學生抓去打然後罵上半節課一節課?
有些學生其實也沒妨礙別人,
例如打瞌睡做白日夢的,
結果又被老師叫去打然後再罵上半節課,
浪費的上課時間更多,
不要小看白日夢喔,
很多精采的廣告其實就是
這些愛做白日夢的人想出來的,
白日夢可以促銷商品,
若是有過動的那需要治療,送到輔導室先隔離,
若是一直搗蛋的那當然直接送訓導處
Thu Jan 18 23:18:4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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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61
chinan
發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yahoo.com.tw )
※ 引述《altec753w@yahoo.com.tw (r298764)》之銘言:
> >把吵鬧學生抓去打然後罵上半節課一節課?
> 有些學生其實也沒妨礙別人,
> 例如打瞌睡做白日夢的,
> 結果又被老師叫去打然後再罵上半節課,
> 浪費的上課時間更多,
> 不要小看白日夢喔,
> 很多精采的廣告其實就是
> 這些愛做白日夢的人想出來的,
> 白日夢可以促銷商品,


所以爾後學生上課打瞌睡做白日夢時,教師不需要處理(糾正)?


> 若是有過動的那需要治療,送到輔導室先隔離,
> 若是一直搗蛋的那當然直接送訓導處


「送」訓導處、輔導室?誰送?何時送?
教師送?教室的學生怎麼辦?
下課送?他已經在搗蛋了...。
學生自己向訓導處、輔導室報到?他「如果」「不小心」或「順便」繞道其他地方去呢?
Sun Jan 21 20:44:3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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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62
chinan
發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yahoo.com.tw )
※ 引述《altec753w@yahoo.com.tw (r298764)》之銘言:
> 結果老師擺明不想教他們,
> 資源都給少數幾班升學班,
> 看來得實施美國那種學生平均成績
> 未達標準就開除校長與老師的方法,
> 以免大多數學生被犧牲掉,
> 被必須(是必須不是應該喔,
> 老師有領薪水不是當義工)幫助他們的老師歧視
> 搞的很自卑甚至去黑社會找溫暖,
> 他們家長還呆呆繳稅付老師的薪水,


有趣的制度,也許咱們臺灣可以實施看看。

但實施的結果會不會像現在的偏遠學校一樣:不是全校絕大部分都是代課教師,就是教師通常都待 1 年走人(也許請調也許被犧牲掉)?


> 老師與其自己犧牲形象搞體罰,
> 還不如爭取輔導室訓導處加強功能統一處理問題學生


不知道「緣木求魚」這成語是否適合...。

可以維持美好形象誰要笨到破壞自己形象?

爭取輔導室訓導處加強功能?您認為沒有?
Sun Jan 21 21:17:0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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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63
r298764
發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yahoo.com.tw )
※ 引述《chinan1@yahoo.com.tw (chinan)》之銘言:
> ※ 引述《altec753w@yahoo.com.tw (r298764)》之銘言:
> > >把吵鬧學生抓去打然後罵上半節課一節課?
> > 有些學生其實也沒妨礙別人,
> > 例如打瞌睡做白日夢的,
> > 結果又被老師叫去打然後再罵上半節課,
> > 浪費的上課時間更多,
> > 不要小看白日夢喔,
> > 很多精采的廣告其實就是
> > 這些愛做白日夢的人想出來的,
> > 白日夢可以促銷商品,
>
>
> 所以爾後學生上課打瞌睡做白日夢時,教師不需要處理(糾正)?
>
真正想睡的人叫醒也無用,
他們還是沒在聽
當然也不能睡到打呼的程度,
真的關心的話,
下課可以叫來問,
不過真的會關心學生生活的老師少之又少
>
> > 若是有過動的那需要治療,送到輔導室先隔離,
> > 若是一直搗蛋的那當然直接送訓導處
>
>
> 「送」訓導處、輔導室?誰送?何時送?
> 教師送?教室的學生怎麼辦?
> 下課送?他已經在搗蛋了...。
> 學生自己向訓導處、輔導室報到?他「如果」「不小心」或「順便」繞道其他地方去呢?

體罰不浪費時間?
很多老師ㄧ邊體罰一邊罵上半節課是常有的,
能叫來體罰還會聽的那都不嚴重,
扣掉有過動之類的學生會故意搗蛋的學生少之又少,
會故意一直搗蛋一定是有其他問題,
讓這些學生去輔導有何不好,
當然體罰最大宗的原因其實還是課業成績,
如果老師不願意去了解學生問題點在哪,
那往往就是從開學到畢業都是同一批同學被打,
體罰一點效果也沒有,
因為體罰本來就與解決學生的課業困難無關嘛,
這根本不需要討論大家都知道,
不少人其實無心當老師,
只是為了一年多三個月的休假和很好的退休福利
Mon Jan 22 20:25:0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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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64
ch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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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tec753w@yahoo.com.tw (r298764)》之銘言:
> > 「送」訓導處、輔導室?誰送?何時送?
> > 教師送?教室的學生怎麼辦?
> > 下課送?他已經在搗蛋了...。
> > 學生自己向訓導處、輔導室報到?他「如果」「不小心」或「順便」繞道其他地方去呢?
>
> 體罰不浪費時間?
> 很多老師ㄧ邊體罰一邊罵上半節課是常有的,
> 能叫來體罰還會聽的那都不嚴重,
> 扣掉有過動之類的學生會故意搗蛋的學生少之又少,
> 會故意一直搗蛋一定是有其他問題,
> 讓這些學生去輔導有何不好,
> 當然體罰最大宗的原因其實還是課業成績,
> 如果老師不願意去了解學生問題點在哪,
> 那往往就是從開學到畢業都是同一批同學被打,
> 體罰一點效果也沒有,
> 因為體罰本來就與解決學生的課業困難無關嘛,
> 這根本不需要討論大家都知道,


前文從頭到尾都不談體罰,怎麼又談到體罰去了?

「教師不願意去了解學生問題點在哪」?您從哪裡看出來了?

「讓這些學生去輔導有何不好」?前文可沒說讓這些學生去輔導不好!


> 不少人其實無心當老師,
> 只是為了一年多三個月的休假和很好的退休福利


「一年多三個月的休假」?哪來「多三個月的休假」?又是一個來亂的?

無心當教師又如何?如果不是為錢,您會「有心」於您目前的工作?
Mon Jan 22 20:50:3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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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65
chinan
發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yahoo.com.tw )
※ 引述《altec753w@yahoo.com.tw (r298764)》之銘言:
> > 所以爾後學生上課打瞌睡做白日夢時,教師不需要處理(糾正)?
> >
> 真正想睡的人叫醒也無用,
> 他們還是沒在聽
> 當然也不能睡到打呼的程度,
> 真的關心的話,
> 下課可以叫來問,
> 不過真的會關心學生生活的老師少之又少


所以您的主張還是學生上課打瞌睡做白日夢時,教師不需要處理(糾正)?

「關心學生生活的教師少之又少」?那您覺得關心學生生活的父母多不多?
Mon Jan 22 20:54:3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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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66
r298764
發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yahoo.com.tw )
※ 引述《bazabaza.tw@yahoo.com.tw (紅鬍子)》之銘言:
> ※ 引述《altec753w@yahoo.com.tw (r298764)》之銘言:
> > ※ 引述《bazabaza.tw@yahoo.com.tw (紅鬍子)》之銘言:
> >
> > 我以前念的都是所謂的升學班,
> > 當兵的時候才碰到一些身上都是刺龍鳳的,
> > 聽起來他們的求學生涯兇老師很多,
> > 打到藤條斷的也不少見,
> > 這對他們學習有啥幫助?
>
> 妳覺得那些刺青的人本來還好
> 只是因為遇到兇老師才變壞的嗎
> 當然不是
> 而是因為他欺負同學破壞教室秩序
> 老師才打他的
> 老師會因為課業不好而打他嗎
> 我想應該不會
> 因為那種人的課業基本上已經沒救了
> 說好說歹也沒用
> 你問說對他們學習有什麼幫助
> 對他確實沒有幫助
> 但卻對其他同學有幫助
> 讓她們免於霸凌並且可以有良好的環境學習
>
> > 沒有,他們很多人國中畢業就去工地,
> > 這些人也是在部隊欺負新兵的人,
> > 我只能說難怪,
> > 用暴力解決問題是誰教他們的?
>
> 他們用暴力解決問題?
> 錯
> 他們是用暴力滿足私慾
>
>數學系的學生就算成績很好
可以不用唸教育學分就去當數學老師嗎?
不行,為何不行,
為何教育學分被當作當教師的基本條件?
學校的教育帶有正式宣示的意味,
學校是正式的場合,
不是關起門來打小孩的場合,
老師都用打人解決問題,
那學生當然也跟著學,
因為打人罵人都很容易學呀,
別的東西沒學會卻學到這種壞的
Fri Jan 26 00:55:5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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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67
ch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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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tec753w@yahoo.com.tw (r298764)》之銘言:
> 可以不用唸教育學分就去當數學老師嗎?
> 不行,為何不行,
> 為何教育學分被當作當教師的基本條件?
> 學校的教育帶有正式宣示的意味,
> 學校是正式的場合,
> 不是關起門來打小孩的場合,


那什麼才是「正式」的處理方式?


> 老師都用打人解決問題,
> 那學生當然也跟著學,
> 因為打人罵人都很容易學呀,
> 別的東西沒學會卻學到這種壞的


您的推論也許有理,但可能未必對。

現在教師不再用打人解決問題了,試想:10 年之後,社會上的暴力事件會不會減少?會不會一片祥和?期望是。
Sat Jan 27 15:35:3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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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68
ch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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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tec753w@yahoo.com.tw (r298764)》之銘言:
> 我以前念的都是所謂的升學班,
> 當兵的時候才碰到一些身上都是刺龍鳳的,
> 聽起來他們的求學生涯兇老師很多,
> 打到藤條斷的也不少見,
> 這對他們學習有啥幫助?
> 沒有,他們很多人國中畢業就去工地,
> 這些人也是在部隊欺負新兵的人,
> 我只能說難怪,
> 用暴力解決問題是誰教他們的?
> 這方面心理學的研究也很多不用再提,
> 不適合當教師的人真的該去轉業,也不需袒護他們


1. 現在您認為能力分班是幫了您(在當兵前不會碰到身上刺龍鳳的)還是害了您(沒讓您在當兵前就碰到身上刺龍鳳的)?

2. 如果那些身上刺龍鳳的在他們的求學生涯沒遇到兇老師,您認為對他們學習有啥幫助?

3. 您認為用暴力解決問題是誰教他們的?

4. 不適合當教師的人的確真的該去轉業,也的確不需袒護他們;但如何認定「不適合」?
Sat Jan 27 15:52:0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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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69
ch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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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vinjl@kkcity.com.tw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過去的錯誤 是以為只有體罰能讓學生在乎
>      現在就是要找出 除了體罰之外
>      其他能讓學生在乎的事情
>      去翻閱教育類的書籍 不可能找不到
>      現實環境無法配合的問題 (例如輔導老師人力不足之類)
>      就需要努力去改善環境
>      事情從來就不是萬事具備之後 才開始行動的。


在無法配合的現實環境改善之前呢?如果那麼容易改善,還叫做「無法配合」嗎?

先把過去的方法取消,給一個理由「那是錯誤的」,然後再告訴這些教師:相信我,聰明如您,一定可以找到更好的方法...?

換句話說,還用過去的方法,是教師的錯,因為「那是錯誤的」;找不到更好的方法,那也是教師的錯,因為「教育類的書籍不可能找不到」?

找到更好的替代方案,再重新檢討過去的方法不好嗎?


>      在那邊光喊 沒辦法沒辦法
>      最後就是 一個口令 一個動作
>   會比較好嗎?


現在的學生狀況有 2 種:一個口令(喊很多次)、很多動作;一個口令(還是喊很多次)、沒有動作。有沒有比較好?
Sat Jan 27 16:07:2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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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70
發電機該選哪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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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inan1@yahoo.com.tw (chinan)》之銘言:
> ※ 引述《altec753w@yahoo.com.tw (r298764)》之銘言:
> > 可以不用唸教育學分就去當數學老師嗎?
> > 不行,為何不行,
> > 為何教育學分被當作當教師的基本條件?
> > 學校的教育帶有正式宣示的意味,
> > 學校是正式的場合,
> > 不是關起門來打小孩的場合,
>
> 那什麼才是「正式」的處理方式?

他的意思大概是正規教育裡的老師不行打小孩,但沒修過教育學分的一般人可以。

難怪教改十年來補習班安親班狂增十幾倍。原來是家長知道學校不打,於是送去給補習班安親班打。
 
> > 老師都用打人解決問題,
> > 那學生當然也跟著學,
> > 因為打人罵人都很容易學呀,
> > 別的東西沒學會卻學到這種壞的
>
> 您的推論也許有理,但可能未必對。
> 現在教師不再用打人解決問題了,試想:10 年之後,社會上的暴力事件會不會減少?會不會一片祥和?期望是。

其實只要反問這些無限上綱者一句話就夠了:

美國不是零體罰,怎麼暴力犯罪照樣猖狂?
Sat Jan 27 20:16:5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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