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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說明 (2)
#1
x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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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刪除 d08001 及其分身之貼文

2. 妄稱羅漢、得法眼清淨及無生法, 欺騙初學佛者, 違
   背佛制.


楊X 自稱羅漢, 眾所皆知, 其懺悔文中說:

"  以前我的確說過一次我是慧解脫阿羅漢。造業原因有三:
            a.那時是凡夫尚有情識虛矯之心。           "

言下之意: 此時已非凡夫.
佛法中之大妄語罪, 彼人是這般懺悔的. 爾後又再自稱得法眼
清淨及無生法, 毫無悔意. 嚴重違反佛律!





對於署名楊X者大妄語阿羅漢的事件,
有人認為應既往不咎,有人認為要指出其非以免誤導初學.
若依佛制,應如何處理呢? 畢竟此是學佛板,
應依佛制律,而不隨順世俗私情.


依佛制,大妄語罪是極重罪不可悔,佛制永久逐出僧團,
依原始佛教所制,佛子永不得親近大妄語者,
佛子斷不應讓大妄語者進入道場,否則隨喜惡朋惡黨,
造三惡道因,為佛所呵斥.

如破和合僧五逆之惡,大妄語者永斷善根.
雖大乘懺法有言五逆的罪惡亦可能懺,但是絕對
必須至誠清淨,依法發露,並有善相而知罪過減除.

觀楊毅之所為,犯大妄語後再三表示眾生愚痴
所以不知其為阿羅漢,最後才因為了要免除眾怒而改口,
直至今日卻還說他的大妄語當中有微妙佛法,
顛倒黑白的作法,惶論懺悔,只增前業.

所以若有人說要 "依文不依人",既往不咎,
在大妄語的前提下是不成立的. 大妄語的人自己
斷了善根,不能說貼貼佛經就能滅除業力.
依佛制戒,應永久擯除大妄語之人,
避免循私情而姑息才是.

因此雖不應隨之起舞,卻更不得隨順私情,
因受人拉攏而立場受左右.

若為學佛弟子,應當具慈悲及智慧,
不濫施慈而姑息,亦以智慧清淨論.
Sun Jan 27 13:13:52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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