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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佛法門】--敬信人之五種過患 (全文完)
#1
雲漢
第九節    敬信人之五種過患   (全文完)

  佛陀教導弟子們要依法不依人,自依止、法依止、不要依靠別
人,煩惱生死輪迴出自於自己,別人是沒有辨法幫助的,要止息斷
滅煩惱生死輪迴只有依靠自己,依靠法,若不靠自己、不依正法律、
不敬信他人者,是不能斷除自己的煩惱痛苦生死輪迴的。

  雜阿含八四九經記載說明,敬信人之五種過患。應成就於不壞
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經云: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信人者,生五種過患,彼人或時犯
戒違律,為眾所棄。恭敬其人者,當作是念:此是我師,我所敬重,
眾僧棄薄,我今何緣入彼塔寺?不入塔寺已,不敬眾僧;不敬僧已,
不得聞法;不聞法已,退失善法,不得久住於正法中,是名信敬人
生初過患。」
  「復次,敬信人者,所敬之人犯戒違律,眾僧為作不見舉。敬
信彼人者,當作是念:此是我師,我所敬重,而今眾僧作不見舉,
我今何緣復入塔寺?不入塔寺已,不敬眾僧;不敬眾僧已,不得聞
法;不聞法已,退失善法,不得久住於正法中,是名敬信人故生第
二過患。」
  「復次,彼人若持衣缽,餘方遊行。敬彼人者,而作是念:我
所敬人著衣持缽,人間遊行,我今何緣入彼塔寺?不入塔寺已,不
得恭敬眾僧;不敬眾僧已,不得聞法;不聞法已,退失善法,不得
久住於正法中,是名敬信人故生第三過患。」
  「復次,彼所信敬人捨戒還俗。敬信彼人者,而作是念;彼是
我師,我所敬重,捨戒還俗,我今不應入彼塔寺。不入寺已,不敬
眾僧;不敬僧已,不得聞法;不聞法已,退失善法,不得久住於正
法中,是名敬信人故生第四過患。」
  「復次,彼所信敬人身壞命終。敬信彼人者,而作是念;彼是
我師,我所敬重,今已命終,我今何緣入彼塔寺?不入寺故,不得
敬僧;不敬僧已,不得聞法;不聞法故,退失善法,不得久他於正
法中,是名敬信人故生第五過患。」
「是故,諸比丘!當如是學:我當成就於佛不壞淨,於法、僧
不壞淨,聖戒成就。」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全文完--


   這本念佛法門本人是依阿含經為依據,提供念佛者做
     參考,祝福見聞者能進道上昇最終到達涅槃。


                                    九十年二月二十七日
                                    大願寫于慈蓮寺大悲殿庭

                      『念佛法門』     台南縣慈蓮寺 大願法師
Tue Jun 17 11:10:29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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