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達吉堪布
俗話說:"和氣致祥,戾氣致凶"戾氣是指不詳和的氣氛。所謂"戾氣致凶"即不祥和的
氣氛導致凶衰。人與人之間鬧矛盾,相互起嗔恨心,會產生戾氣,同樣,殺害生命時,被
殺動物的痛苦與冤恨會產生最強烈的戾氣。這種不祥和的氣氛恆時圍繞著造殺業的人,導
致諸多痛苦。獵人經常殺生,而常常遇到災難。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煙台晚報》刊登了這樣一則新聞:打兔不慎打死娘。一
天下午五點多鐘,家住四川宜賓翠屏區釣竿村的黃清榮聽見屋外有人喊:" 黃清榮,快來
打兔子!"黃急忙提起火藥槍跑上山坡,看見前面果然有一隻野兔,他舉槍便射。此時,
黃的母親正牽著孫女從坡下走來,結果,野兔未打著,黃的母親卻不幸中彈身亡,其女兒
因緊靠坡壁而倖免於難。近日,宜賓市翠屏區法院開庭審理了黃清榮過失致人死亡一案,
並依法判處黃清榮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這則報導使我想起了另外兩件事。一是在內
蒙古扎來貝爾草原上,有兩個年輕人扛著雙管獵槍開車去追一隻狐狸,結果沒追到狐狸,
車翻了,一人當場死亡,一人雙腿被壓斷,斷腿的那人在草地上爬了兩天兩夜才爬回家,
幸而未死。另一個是:黑龍江省寶清縣有朋友倆去打獵,天下大雪,過一道溝時,一人先
過去,而後把槍遞過來,後面那位握住槍往上爬,正爬時,槍響了,子彈射進了他的腹部
,當場肚破腸爛。等前邊那位回去叫人,找車回來救時,傷者已經死去。事後,活著的那
個獵人說:"真奇怪,槍是上了保險的,怎麼會響?"
根據經論,野生動物是地神、山神的家畜,若有人無故捕殺它們,那麼地神、山神會
予以懲罰。另外,殺生之人常有吝嗇鬼隨身,若以打獵、捕魚、屠宰等為業,不但不能致
富,而且家產會耗損衰敗,貧窮常常伴隨著他們。我們在現實生活中也見到如此現象。
出處:
http://www.zhihui.org/browse/kb_sdj/013_bcsj.htm
http://tw.myblog.yahoo.com/life-bookma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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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生命的無限相續,則人生種種現象,方有可能得到合理解答,
人類行為價值,也有了切身的依託標準。
在生命無限相續中,目前所作所為,
都會影響自己的未來,果報均須自我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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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
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
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哀悲泣之戰勝以
喪禮處之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
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218-168-207-34.dynamic.hinet.net海